我是一隻沒有腳的小鳥……
本來, 我是有兩隻腳的. 一隻, 叫做K腳, 另一隻, 叫做睇戲腳.
我的K腳, 顧名思義, 就是常常和我去唱卡拉OK的腳.
他,是我的舊同事, 歌喉非常了得; 無論是陳奕迅、李克勤、還是張學友的歌, 他都迎刃有餘.
有時, 他還會古巨基上身, 以古巨基式的歌喉, 唱盡其他歌手的歌. 跟他唱K, 非常愉快!
而且, 他還是我的好朋友! 以前, 當我還是跟他住在同一區時, 我們還會一起散步回家,
途中, 我們會補回之前掛著唱歌時, 還未有空談的話! 😉
可惜, 在大概兩個月前, 當我在icq 向他投訴, 他常常在電話對話時, 不經意的冷淡態度後, 鬧翻了.
之後, 我曾經send 了兩次icq 給他 (雖然都只是一些info), 他都沒有回覆, 也不再找我.
我這隻K腳, 就此斷了~~~ 🙁
我的睇戲腳, 顧名思義, 他當然是常常和我一起看電影的腳啦!
這個他, 亦是我的舊同事. 由於他現在跟我住同一區, 所以就算看電影的時間, 每每是周六晚的午夜場, 也非常方便!
閒來, 我們還會一起晚飯, 喝東西, 甚至, 可以到他獨居的家打擾一番, 也非常不錯!
不過, 他最近拍拖了!
我這隻睇戲腳, 因此也應聲而斷! 🙁
於是, 我就成了一隻沒有腳的雀仔了~~~
其實, 我這兩隻腳, 都是同一票的朋友, 偶然, 我們三人, 還有另外一、兩位較少見面的朋友, 也會一起聚會.
不過這些約會, 也越來越少了.
對於我的K腳, 我的這位好友, 因為如此小事而不再聯絡, 沒有朋友做, 我當然覺得可惜;
可我明明就是因為很怕他接電話的冷淡態度而出事, 那我又如何有勇氣自動再打電話給他呢?
至於睇戲腳, 當然, 拍拖就不代表不再聯絡, 不過在熱戀中的他, 最近的生活當然充實不少,
於是暫時已沒有空陪我去玩了~~~
我不知道, 我的腳何時會駁回.
謹以此文, 紀念我這段沒有腳的日子~~~ 😐
噢! 其他好友, 有空的話, 請多做善事, 約我去玩吧! :face:
註: 腳者, 香港俗語, 固定的人腳是也.
我都因為我的懶惰而個多月沒有約酒腳出去喝酒了 …
但又因為健身而多了兩個健身腳 (一個其實是教練一個因上班時間缺席了數次 .. :lol:)
戀愛對歌藝是有極其之大的負面影響!勸你朋友三思~ 😐
Kli, 你是否搞錯了? 跟我唱K的人和有拖拍的人不是同一個人嘛…..
都說是腳, 是兩隻腳, 不同的啦……
而, 根據你的說話, 如果真有選擇的話, 歌藝, 又算是甚麼呢??? 😎
我若能說世人和天使的方言,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樣。 (歌林多前書十三章一節)
係喎.. 兩隻唔同腳。。:lol:
之但係拍拖對睇戲的選擇權都會增加極其之大的限制…
或許愛情總要付出吧。
不好意思被你們發現了…因為我是新手,你們的Blog很棒,所以想向你們多多學習
Jan, 那麼, 為了你的健康著想, 我情願見少你一點了….. (你說出來喝酒嘛):wink:
立秋了, 相信你的”休行山期”將快結束, 希望我會肯星期日早起, 一起行山啦~ 😎
Clily, 不用不好意思呀! 被連結是榮幸來的, 我想, 我們高興也來不及呢~
我寫blog的日子也只是四個多月而已, 某程度上也是blog界新鮮人一個, 很多事也在學習中呢! 😀
迪迪仔,
不知我這個已經被你判了死罪的人還算是你的朋友嗎?
我也算是厚面皮的了!
我想還是要作最後一試,起碼自己知道有個了斷!
如果再一次見到被你刪除了這文的話,那麼我識趣的了。
哈哈!!
你選擇放棄我這個朋友,這只證明我不夠好或不值得你去珍惜!
雖然說失去了一位朋友,但我自己會檢討的。
唉! 不多說了!
Longman,
1/ 我沒有判過任何人死罪, 你這樣說, 反倒是欲加之罪了…..
2/ 上次刪文, 只是因為我已不是在用你講的那個模版, 我覺得很古怪, 所以刪的……
3/ 朋友分很多種. 你揀人, 人揀你, 每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是否需要檢討, 是個人自行定奪的, 亦毋須對外交待. 我是這樣相信的.
4/ 話不投機, 我唯有選擇走開一點, 僅此而已~~~
5/ 你的”判”, “死罪”, “厚面皮”, “了斷”, “識趣”, “放棄”, “檢討”, 全都是言重了, 我實在負擔不起, 萬望不要再在此再留這類重話了. Please~~~~
復出時該同時也買了相機
來個漫遊攝影團也不錯啊
哇呵呵呵
迪迪仔,
謝謝你的寶貴回覆!
明白了! 知道了! 再見!!
Jan, 好啊~~ 期待中~~~ 😀
其實朋友間的言詞誤會是很常見的, 越鬥氣只會令真正的友誼消失。雙方何必要說出這些鬥氣說話呢? :que:
To all, 請不要誤會某人就是我其中一隻腳!
我仍當我那兩隻腳是我的好友, 只是他們暫時不理我而已~~~
我會等K腳快d 搵番我去唱K, 我會等睇戲腳得閒d 時陪我食飯睇戲~~: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