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由經濟穩定關注組?

在Reality 的誰勝誰負一文, 看到這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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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群香港熱心中產人士組成之「香港自由經濟穩定關注組」,已向警務署申請,於2005年1月1日元旦,在香港中區集會遊行,支持「維持香港自由經濟穩定」。呼籲全港關懷香港自由經濟穩定之市民參與。

集會遊行目的:呼籲全港市民,齊心協力,救救香港;反對無良政客,濫用民主,濫用法律,損害香港自由經濟穩定。

日期:2005年1月1日
集會時間:上午11時正
集會地點:香港中區,遮打花園

星期一會發新聞稿

我覺得很有趣。 “一群香港熱心中產人士”。到底是些甚麼人呢?
聽說,最不關心政制民生的人,就是中產們,這幫中產人士,竟是熱心的,有趣!

本想寫多一點,但發覺認知不夠,還是只當是報道就算了。
今日再翻看了一次最近的“領匯”事件Blog,要想多一點,雖然我不夠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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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thoughts on “香港自由經濟穩定關注組?

  1. 鄭並不是想香港衰,鄭所做的是維護社會的核心價值,保護屋村社區的小商店,讓其可以繼續經營下去.而反領匯上市的法律行動,亦有強力的法理依據.小市民行使法律所賦與的權力,並非搞事. 賺錢機會,即使是五十萬人的賺錢機會,並非一切.詳見湯家驊的文章”十元八塊的法治”http://hk.news.yahoo.com/041221/12/17u2l.html

  2. 讚同William的說法。其實今次很欣賞大班。
    今次這件事,有誰願企出來呢?我家人也有申請領匯。
    不過如果這件事是對的,賺少次錢又如何。
    起碼我會覺得,這個冬天仍有溫暖的Merry Christmas。
    李國寶講得很有趣,今次政府施施縮縮的行徑,的確唔係大人的做法。
    係咁要法院快,原因係「趕時間」,真的笑大人個口。
    這個甚麼「香港自由經濟穩定關注組」同「愛國人士」不正是同一班人嗎?如果真的這麼關注,倒不如關注一下,為何胡主席會這樣罵香港的管治班子吧。
    又,李國寶還有一句更好的:「政府咁多叻人,點解唔搵個叻D黎搞呢件事。」
    看看我們,為了錢,恨不得一起去打死一個阿婆,恨不得殺死大班。我們不正是一班人面獸心的活物嗎?

  3. 有「強力法律依據」?那何解官司輸完一次又一次。請上司法部的網站仔細讀讀法官的判詞!

    還有,不要以為反大班的人都因為錢,很多人例如我都沒沾手領匯。我覺得反感是因為有人損人不利己,刻意做成社會分化,而且靠程序而非理據去行事!:evil:

  4. 「有強力的法理依據」????真,係,笑,死,我。

    尊重法治的話,就唔該尊重一下法官的判決,不要在此侮辱香港司法。法治是由判決去體現,不是由控告去體現。

    同理也適用於要求法院開快車。誰都有權要求,而只要法官接受,就是合法,不接受也不見得有人可以反抗。又有乜咁笑大人個口了?大家都是「行使法律所賦與的權力」而已。政府行使就係可笑,市民行使就係公義?

    「核心價值」?真係,駁都費事。

    「保護小商店,讓其可以繼續經營下去.」小?點小法?特別便宜益街坊嗎?不見得。租特別便宜就確係,是以你口中的「小」商店,賺大錢冇乜人知。靠不合理平租去賺大錢,還可以扮弱者要求保護,真是天下第一營生。

    領匯上市,「小」商店就等執笠?是嗎?你睇報紙的吧,除了湯生,好多人反駁過了。

    莫明其妙的語氣、用詞與觀點,小踢你這兒果然人流夠多,乜人都有。

  5. 小市民可以行使法律所賦與的權力,但法庭的栽決早己清楚說明上市的合法性。在毫無可爭議的論點下上訴,以法律和上市制度的缺點去阻止上市,這絕不只是51萬人賺少一點錢的問題。

    這件事之上申張到公義嗎?香港人要付數百萬訟費,原告人卻不用付一分一毫,幾個人的愚蠢要全港人負責,這算是公義嗎?不一早自己堂堂正正地打官司、爭論法律觀點,而只是拖到最後一刻叫亞婆亞伯代自己死纏爛打,這算是公義嗎?好了打輸官司,法官清楚說明上市的合法性,居然要同政府討價還價「三年不加租」,這種有陀地的下流手段又說明了甚麼公義?

  6. 越講越慶,那個議員口口聲聲說自己爭取公義卻又不堂堂正正地打,佢地「唔俾保護費?攪串你個場!」的態度對香港的損害是長遠的…

  7. 今日受了點刺激, 本想寫點甚麼回應的, 現在都沒心機寫了…
    原因如下:
    「我Link 了某朋友的blog, 及某篇文, 由於會招徠另一班立場不同的人到他那兒, 所以那位朋友告訴我, 會block我個blog的IP, 對於這個想法/造法, 我是大大的憤怒及失望」
    當我還未有立場, 只是以一個香港blog觀察者的身份, 去關注Blog在香港政治/民生的現況, 都招來如此待遇, 如我有立場, 豈不更沒意思?? 🙁

  8. 算啦 sidekick, 唔好介懷啦 !

    人地誤會你, 你又可以點? 清者自清, 祇要問心無愧, 就可我自行我路, 何用理會途人目光。

    香港人對政治愈來愈敏感, 就當比空間人家發洩下o羅!

    我新接觸 blog 文化, 講錯左唔好怪我!

  9. Peter, 這裡只是一個”個人blog”, 不是一個”會”.
    這裡有留言服務, 卻不設”對話”服務.
    有何高見, 請繼續在此留言, 無任歡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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