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成野草

又是萱。她找到一段跟FOX的對話。

小FOX說:“我曾經想過,如果我真的很愛很愛一個人,我會選擇不去燒. 如果選擇不去燒….那麼灰的回憶就不會存在…..”
萱回答:
“[如果我真的很愛很愛一個人,我會選擇不去燒]此念竟不謀而合。

萱, 我又有收藏這樣的一篇文, 跟你們說的“不去燒”, 也不謀而合”!
我曾這樣寫:

1987年8月15日, 提著筆, 抄了一段大概是從“音樂雙周刊”文藝版找來的文章.
那時, 常常唸著這段文章, 差點就懂得背誦了.
“我再三告訴自己, 夢始終是夢, 不要去碰它.
我不忍看著一個夢, 碎裂於自己的指掌裡.
在我的世界裡不是沒有愛的存在, 只是對我而言, 愛不是經用的東西.
這麼多年來, 我還能背起現實的重擔, 支撐孤獨而生存下去,
是因為我對愛的執著和信念.
只是, 我的不是那些廉價感情, 它是愛的一部份.
我渴望著, 希望著, 但不敢把它放於別人眼前,
因為它如夢一般脆弱, 經不起現實的風霜.
就如Depeche Mode 說, 很多時“Love’s Not Enough In Itself”.
雖然它只能藏於我的夢裡, 愛仍是生命的動力.
我去愛, 但卻不妄想被愛, 我只想獨坐在自己的園子裡, 看愛在夢裡開花,
而不會把它帶到園外, 在別人的眼裡燒成野草.
然而, 我現在感到極端的困倦, 就像隻迫窘於窮巷的野狗, 走投無路,
要作出最終的抉擇.”

那時的我, 對愛的信念, 是“不打沒把握的仗”. (因為怕輸嘛)
現在的我, 可不這樣想. ( I’vd got nothing to loose)
不過, 我始終不易去作出任何動作/ 反應, 因為, 我不想“在別人的眼裡燒成野草.”
這, 是我極端自制的因由. 所以我不肯/不敢在人前哭/醉,
你明嗎?

萱又說:

也許為了避免疏离,我們不惜選擇暫時急凍情感。卻會錯失了某年紀可能應體驗的人生況味,如同再給你一個布偶,你玩不出你5歲時的快樂。
我決定脫下這件[維原維美]牌避彈衣,(布偶反省:原來我一直有易服傾向!)以真身領受愛情的子彈,也許那只是麻醉彈,讓人昏醉情海一生而已 ,這樣才能有鮮活的人生嘛。
命里自有花開花落,你想永遠做旁觀者,隔著玻璃缸撫摸魚,撫摸愛情的光芒,而錯過它切入生命的每個瞬間嗎?

林夕曾提起楊千嬅的<笑中有淚>,他的感慨是:

可以愛完,回頭望時候係無愛無恨的,化之中有傷感。
一些曾經燒得咁犀利的野,可以連灰都沒有。

說起灰, 就會又想起“煙火”…

雖然煙已飄走,火已熄滅,但係,只要一天一天等下去,煙火就會有一日重現…

信不信, 燒不燒, 變不變灰, 甚至會否灰飛煙滅?
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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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thoughts on “燒成野草

  1. 今天在處, 又看到這樣的一篇文章, 是高慧然寫的:
    『甚麼是公平的戀愛?衡量的標準又是甚麼? 戀愛從來就不是公平的,總有一個人愛另一個 人多一些,總有一個人在乎另一個人多一些,戀愛結束後,也總有一個人傷痛較少,忘記對 方的速度卻接近光速。你如何計較?

    我不知道公平的戀愛,只知道戀愛中的公平。 所謂戀愛中的公平,是指戀愛的時候,兩個人 全身心投入,尊重對方、愛慕對方、信賴對方 ,付出的感情毋須對等,但雙方的人格卻須平等,彼此有權憧憬屬於兩個人的共同未來,卻 無權干預對方的過去。

    戀愛,不是一盤「低成本高收益」的投資,也不是「高風險高回報」的投機,戀愛是不計得 失心甘情願的奉獻,是一顆心與另一顆心輕輕撞擊,你得到的,是愛的饋贈而不是必得利潤 。

    想「談一場公平戀愛」的人,你只適宜關起房門,玩自戀,或自憐。』

  2. 然後在萱的留言處, 看到她節錄自G13 的文章, 好看得緊!
    人一生可能經歷不只一段的感情,經過數次的跌碰、失敗,有些人一開始總會全情投入,把身心一古腦兒義無反顧地全豁出去,結果,可能粉身碎骨萬劫不復、亦可能碰得招頭爛額。從傷痕累累中,人學懂了一些、體會了一些,同時不免於當中「變質」– 隨著情傷而將難以忘懷又苦痛交煎的往事封鎖著,收於心底裡難以觸及的角落,而一身瘡疤換回來的洗練,令人懂得因著之前的經驗,漸漸學懂如何在情路中,不再犯錯、變成一個經過包裝加工的人,不再輕易被愛情駕馭,反而成為感情的主子,直至有一天 — 幸運的話 — 得到一個能夠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伴侶。

  3. 灰飛煙滅 – 許志安
    曲︰梁文福 詞︰黃偉文

    地球上從前有過一個樂園 位於星光下紅唇上泡影破滅前
    漸明白情緣似我掌中虛線 幸福的宿命從來是無常地間斷

    我知道不可倖免 卻不滿匆匆乍現
    最淒美的故事總要那麼短 
    我妄想翻天巨變 會給我一點紀念
    那劇痛讓我掛牽 像懷內遺下碎片

    〔誰不知〕灰飛煙滅 脆薄回憶不堪一擊
    從此以後 聲音氣味顏色 崩潰蒸發沒有痕跡
    從未愛過也需要憑証 無法辨認亦必須認領
    等碎片散落滿地 我便留下尋物証
    務求在瓦爍中發現愛情

    誰不知灰飛煙滅 再沒痕跡不可追憶
    如果以後 找不到那遺跡怎麼可蹤容我沉溺
    難道我要去找個人証 陪我斷定什麼可能性
    轉眼間美麗風景 有若從未存在過 突然沒有縱影

  4. haha, 高興看到Sidekick女仔心事的一面!

    但係,你相信愛是一場公平的遊戲,還是不用回報的投資?

    若是前者,我倒同意你”不去燒”的立場,因為根本不存在的幻影,又如何能經過火的試煉?!

    若是後者,那就說不上為何有”怕輸”的感覺,what have you got to loose?

  5. sorry, 個email address係衰左D 🙂 只係覺得留comment要compulsory留email address似乎有點兒多餘。我個人不大習慣隨便公開email address,多多包涵!!!

  6. passerby, 這是system default, 亦已寫明“never shown publicly”嘛, 你就不要介意了~ 尤其, 當看到你e-mail 的只是我, 就變了你是在罵我了… 😥
    轉正題, 我覺得沒有“公平”可言, 但始終希望有回報!
    “怕輸”心態仍在, 但仍然選擇“出賽”~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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