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網上日記(2)

看了“無塵工作室”的 Blog >Diary?,想了一會。

我實在是有這樣的打算:
1/ 造一個關於“Blog >Diary”的頁面,上有這陣子的相關文章的連結,及此“運動”的原因。
2/ 寫一封信給突破和有線,然後呼籲有興趣的blogger一人一e-mail,e-mail 內會有“Blog >Diary”的頁面連結
3/ 小Label可放在sidebar,連結至“Blog >Diary”的主頁面

假如,我真會發起/參與一個這樣的“運動”,我的原因如下:
1/ 想推動香港Blog文化 (很大言不慚?)
2/ 由於有傳媒誤解了Blog只是網上日記,我希望讓多些香港人知道,Blog不至此。

當無塵說這個“ is too much”的時候,大家對整件事有何意見?請提供寶貴意見!

我懂得不夠多,亦不肯定甚麼是應做或不應做。可否一如以往,共同學習,集思廣益?:face:\

“行動”參考的示範單位:I am not BOKE 我不是博客

 
延伸閱讀:
大雄網站:不滿,就去投訴呀!
     本質
Blacksnow:BLOG
 
 
Trackback:
Wilson:網誌文化〔二〕
STACKEY:BLOG > Dairy 大行動???
上班一族:“Blog”的定義
畸同學的剪貼簿︰傳媒不憧 blog?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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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thoughts on “BLOG>網上日記(2)

  1. 可以預埋我:face::face:

    其實有無人知道Xanga用家點諗?因為似乎google search 唔到xanga 免費用戶的文章。

  2. Dear Sidekick:

    Below is my reply to your comment, I will leave it here for you.

    Sidekick:

    First of all, thank you for coming and leaving a comment.

    I have no problem with what you guys are doing, because I agree with how you feel about being denied, as I’ve said before, it’s inevitable for everybody to reach that stage – the identity crisis. However, I hope you will understand that what I am discontent with is the method of making yourself heard.

    http://sfngan.blogspot.com/2005/ …g.html#comments

    Please look here, it’s one of the correspondance between me and another fellow blogger, I hope it will help yopu understand my viewpoint (although the fellow blogger has his point as well).

    What I strongly felt was that, if you want something done about this, you should go and tell whoever made that program (Cable TV and Breakthrough) that what they’ve said is wrong, in that case I will try my best to contribute as well. However, I do not think that making stickers can achieve what you wanted to achieve, it can certainly help you gather man power and to do what you want, but ultimately I think you first need to target the right audience, and then tell them what us as bloggers really think.

    Without the right audience, I don’t think the movement would have worked, once the audience is set, then we can carry on with our “stuff”.

    Looking at your plan, I can say that I now have confidence in what you’re going to do, and if you need any help from me, I will be at your service.

  3. 假如香港”Blogger”在”反對日本篡改侵華歷史”事件上亦能這般積極進取, 中國人便不會被別人小看, 歷史便不會被別人任意踐踏, 這樣作為一個香港”Blogger”才值得自豪.

  4. 雖然我的看法與你的稍有不同,但很欣賞你的衝勁,以及對本地blog文化的盡心盡力.

    “共同學習,習思廣益”–>集思廣益

    “Blog, more than JUST a Online Diary!”
    —> (1) An Online Diary
    —-> (2) “Just” seems to me unnecessary here
    —–>(3) Or, perhaps, “much more than…”
    —-> (4) Or, perhaps, “not merely an ….”
    —–>(5) Or, “Something more than an Online Diary”??:smile:

  5. Sorry, I can’t type chinese in company.

    agree to “寫一封信給有線” but not to突破. actually “突破” has no fault because they’re focus on teenagers and I think most of the teenagers are really using Blog as diary.It is no wonder that their survey result is “Blog=Diary”

    (even I think 有線 may not aware of it…..)

    “一人一e-mail” is too much.

    I’m open with the idea of the “Blog>Diary” button.

    We still can wait and see how the media define “Blog” in the future and take action. 有線 programme is just a beginning….

  6. 善用自己的影響力,包括在適當的時候不去運用自己的影響力。

    我想〔2〕是很無禮的行動,引來的反感和對bloggers的負面定性的機會比它可能帶來的正面影響大。如果想突破和有線注意到我們的討論,發一封聯署的就夠了。

    “Blog >Diary”不見得就是共識,要看你怎樣下定義。但把Diary定義為只談個人日常生活無聊瑣事的文字,又是否跟有線說”blog就是網上日記”一樣欠缺深度呢?

    * * *

    奇怪,我似乎不能夠成功trackback你的文章,唯有用最原始的方法:

    前文說有線電視的節目,是「嘗試探討香港的網誌文化」,越想越覺得自己說錯了。反覆思量,「探討香港的網誌文化」從來就不是該節目的主旨,這不過是我監人乃後之說而已。

    網誌文化〔二〕
    http://wilsonshum.blogspot.com/2005/05/blog-post.html

  7. 比較同意小奧的做法
    太激進有些時候只會令誤解加深
    而當他們不加理會 只會自討沒趣
    或許是我比較喜歡無聲支持吧:smile:
    我認為與其這樣去寄信
    還不如寫得自己的blog好好的
    讓Blog文化從不同的blog裡被真正了解
    可能會有更好的成果

  8. 就算被當為 onlinediary 又會有多大問題!? 我始終不明白? (或者因為我一直都只是 online”diarying”, 從未 blog 過 :lol:)

  9. 當大部份中國人以為理在自己邊時,日本人和老外可又不是這樣想。常被指為日本應學習的德國,最近就有議長指出要反省自己歷史的反而是中國自己。其實整件事已變成國際政冶角力的小插曲,試試比較一下港美英傳媒對有關事的報導,你會發現有趣的事。

  10. 很好, 只需一個早上, 就有這麼多回應. 感激!
    這令我覺得
    1/ 批評是容易的
    2/ 行動是困難的

    這事對我而言, 繼續好簡單.
    1/ 我曾在文中嚷嚷, 想效法 i am not boke 運動. 某程度上, 我是始作俑者.
    2/ 豬欄真的很快就造了label
    3/ stannum 真的在用
    於是, 我想, 真的寄封信給cable 及突破是好的. 但只得我一人寄一封e-mail, 沒有人會理.(你知, 那些對外的e-mail account, 每天有多少junk mail?)
    一人一e-mail, 數量上及統一的形式, 可能會獲得多點注意力. (你以為有幾多人會寄? 我從不樂觀)

    而當整件事還未正式開始, 就被無塵罵了. (容我用個”罵”字)
    你看上面的留言, 大家的見解是如此的不同? 有人覺得一人一e-mail多? 有人覺得這label 不好.

    那如何是好? 有誰可以站出來, 整理一下大家的頭緒, lead 一下?

  11. 上班一族, 在我認識的香港blogger群中, 較關注的事件中,
    我覺得這是第一件:香港blogger的 政治/ 民生討論~
    (反)日, 是第二件.
    是次事件, 是第三件.
    某程度, 大家在聯絡上, 及使用網絡工具上, 是進步了.

    你說的 “假如”, 真的會導至”便不會”, 然後”才值得”嗎?

    有眼你睇, 香港blogger社群, 甚至未形成一個較實體的社群. 你會給它進步的空間, 甚至參與其中, 做你認為值得自豪的香港blogger嗎?

  12. Roy, 我(及某些blogger)指的網上日記, 其定義是根據有線節目對網上日記的形容:即是幾點去o左邊, 邊日有test 那種~

  13. 如果大家有好建議的話,label可以再改。
    信也可以考慮寫一封聯名信到突破和有線(我指真的有信封信紙那種),再CC各大傳媒。
    其實大家都是討論當中,有很多細節可以修改。最重要是有一定人數同意現時的大方向。

  14. 我的意見雖然是:「管不來」,但如果能盡點綿力的話我是非常樂意的。:smile:
    不如先辦個票選來綜合大家的意見?

    又,雖然立場左搖右擺似的,但還是學一下上面 wilson 兄的原始人肉 trackback 法:mrgreen: :

    我未做到把這裡脫離網上日記的影子 (其實沒必要嘛,我的生活是我 blog 的一部份呢),但只看表面就以為自己看穿一切的那種心態我向來都非常討厭! (例如好多朋友認為 Gmail 只是大而已所以還是 Yahoo!/ MSN 較好,Firefox 不及 IE 「快」兼容度又差…

    《我這小天地是 blog 還是網上日記?》
    http://madthiu.weblogs.us/2005/05/01/post_312/

  15. 小踢,正如我之前留言說,一人一信,激了點。

    無塵:我早幾天已經將我集合的Link傳給在有線做的朋友,希望他們轉達,我可以做的,是這樣多了。你或許寫上面的東西前,沒有看我的留言吧。不過也希望你,不要用上如「9talk」之類的言論,很難聽。

  16. 我想2) 的行動效果會更大,但影響也同樣更大。我認為pig 的建議不錯,甚至聚集網主留下簽名或連結,聯署一封email,效果也是很好。若一人一封email 的話,可能會引來一些人搗亂,或反被一些不道德的傳媒借其中一兩個email 而以篇蓋全地發大來報導呢。

  17. Middle, 看到了兩位BLOGHK的朋友,很開心!
    我常常覺得BLOGHK跟Xanga的朋友,較少跟外面(請容我用“外面”二字)互動!
    但大家明明都是香港blogger嘛,我們,是我們呢~:idea:

  18. 哈哈。 🙂

    其實我覺得在網裡除時可以跟其他地方互連,就只看當時人主不主動罷了。若當時人不主動,可能就要靠宣傳及留下連結引他去接觸外界了。

  19. 其實,妳所謂既行動,無話arm定唔arm的 …
    即係,假設係usa,d人有咩不滿,集體send e貓係好common,甚至有更strustured的集體行動,d人會好習慣以不同渠道抒發自己既感受 …
    hongkongers,無可否認是比較內涵一點的。(習慣的思考是:廢是煩)
    如果一定要話過ng過激,錦成個行動合理、合法,是否過激,沒有客觀準則。
    總之,現在的反應好像不太好吧 … (不過我也想說個icon算不錯:razz:)

  20. 十級欣賞你股勁。

    但有時我會諗,我冇資格去高呼我唔係寫緊日記。
    雖然我唔係單只係寫今日去0左邊、幾時test呢0的0野,但我都係寫緊日記。同埋在於我0黎講,我明白我同讀緊中學0個班小朋友寫0既0野有唔同,睇0既人知道有唔同,我就已經好安落。(其實我都諗緊好冇搬番去opendiary..)

    anyway,如果大家覺得有需要就即管去做。我建議將一人一信改為搵代表草擬封信,大家同意封信就簽名0甘樣。:face:

  21. 其實我覺得寫梗日記都唔係咩問題,因為本身blog 就有此用途。但有時成個blog 唔一定有日記,有時仲會有時事評論、故事創作、交流分享甚至有無文字o既發表等等,咁個blog 又點可以稱之為網上日記呢。

  22. Nono, the fault is mine, no need to apologise.

    我們由聯署信開始吧﹐寄給傳媒的CC就暫時可以留下﹔不過我同意Jovi的說話﹐應也寄一份給那位簡生也不錯。

    現在還是開始﹐我覺得沒必要一下子做盡所有事情﹐而且連署也要人名blog名﹐所以現階段要做的就是去增添firepower﹔先搞好sticker行動吧。

  23. 我支持寫信,但應各自表述,保持BLOG界尊重個人獨立思考的文化(至少我這樣相信),其實要製作單位看看del.icio.us就可以了,攪聯署我不反對也不特別支持,我好怕聲音被統一串連。如有線無反應,各人可投稿到各大傳媒,如寫得有條理,外行人都明的話,應有報刊會選用,更可況不少BLOG友本身就是傳媒工作者。要外界明白,要走出出面呼喊。

    簡生都應該睇睇,出糧比簡生、請簡生返來做事的簡生老闆都應睇睇。

  24. “假如”是一個很奇妙的概念, “假如”我是孫中山先生, 中國到現在可能還有一個滿清皇帝; “假如”我是張學良先生, 中國共產黨現在不曉得會在那裡; “假如”我不去”買”六合彩, 我永遠不會”中”六合彩; “假如”我們只是坐著光說不練, 無論妳想要得到甚麼, 妳都不會得到.
    “行動”才有”力量”, 有”力量”才有機會達成目標. 我對妳呼籲的行動可是相當支持的啊! 見http://blog.sina.com.tw/archive.php?blog_id=5777&md=entry&id=7910
    可能有人會問”為甚麼我只會說而不去做?” 我有一個好藉口, 我已經年過40歲, 我已經不再被稱為”青年人”, 是半退休人士, 即將轉型為”維園阿伯”, 但我亦曾”年輕”過, 年輕時亦”行動”過, 因此, 我很高興終於看到香港的年輕人的血是”熱”的, 無論是甚麼事情, 覺得是對的就應該爭取, “行動”是複雜困難的, 但正如歌詞/廣告說的, “年輕不要留白”, “Just do it”.
    p.s.可笑地, 我現在還在”抵制日貨”呢!

  25. 公園仔, 明白~不過,這又會令到大家寄信的意欲減低了(你猜,如是這樣,有多少人會有興趣自draft一信?)
    另,聯署信可令收信人很輕易掌握訊息(你知,誰有空將信逐一細看?)
    我看得很簡單的,參考 I am not boke的做法,頁頂很概括的寫明意欲,下面則是相關文章的連結(del.icio.us是很好,但這樣的一個頁面會更清晰,方便不懂用del.icio.us的人)

  26. 和突破裡的朋友聯絡過, 致突破的信可寄給外事組經理:

    外事組經理:李碧心 Rachel Li
    地址:新界沙田亞公角山路33號突破青年村
    電話:2632-0192
    電郵:lipiksum@breakthrough.org.hk
    及eacorp@breakthrough.org.hk

    CABLE就不知道.

    另, 也可cc一封給節目嘉賓阿簡生.

  27. >你猜,如是這樣,有多少人會有興趣自draft一信?

    拗不到,你這個有道理。好吧,大家都如此可愛,不加入不成。

    我還是很認真的想在外面寫點東西,只是我答應為節目寫點東西也未動筆。你們也支持下我,如果我想寫篇文到報紙副刊,講講事件始末和我們的意見。你會建議投到那裡和有甚麼重點要寫。

    我有MOOD可以寫得好快,好似今早寫篇回應給你一樣。

    PS 個橙加綠STICKER應LINK到哪兒?

  28. 我覺得發個信俾節目相關既人都好夠. 再加上logo沉默表態, 慢慢會令多d人明白.

    關於logo我反而提議用 blog=/=diary

    溫和d, 亦唔會令人有抬高blog踩低diary既錯覺.

  29. 魚, 我一直在等你呢~ 還以為你事忙, 估不到仍是“不敢”!
    Xanga 有comment (雖然是會員), 有rss feed, 有便捷的post文工具, 怎麼看都是blog system一個.
    不過, 最近大家較容易將i-cable 節目定義的“網上日記”就等同了xanga, 所以令你有壓力罷?
    都說了, 寫“網上日記”沒有甚麼不好, 只是亦有很多blogger在blog的, 都不是“網上日記” 而已, 當中, 沒有高低之分! 🙂
    如果因為這樣, 令你不敢到newsgroup及其他blog就弊喇, 唔好咁諗!

  30. 我感覺唔到作有一個小眾傳媒既有線,就算咁去解讀blog有可壞影響。作為一種文化, 唔同人有唔解讀,我從不期望一個不夠三十分鐘節目可以解釋一切。

  31. Sidekick 你所提及的一人一信行動,我覺得是過於激動及粗暴一點,只會令人覺得香港的 bloggers 沒有文化,我比較傾向於較溫和的做法,好像建立一個聯署簽名的網站去表達 「blog 不只網上日記」,讓其他人去瀏覽,支持的話便在該網站簽名,再向有關人等(例如傳媒機構等)發送一個提及該網站的電郵去表達我們的不滿.

  32. 天佑, 看大家的回應, 好像較傾向於”聯署信”, 這很好, 已有了第一個共識!:idea:
    另, 關於是否粗暴問題, 可到內文stackey的blog, 他說:“請仔細想想,集體send email表達意見,其實有什麼過激的?(邊忽過激 …) 這已是最最最不激的表達法,不是集團蒲頭不是打電話,只是send e貓 … 到底有咩大不了 ??
    在usa,人們有啥不滿,集體e貓是很common的,甚至會有更strustured的集體行動,人們習慣以不同渠道抒發自己的感受。”
    可作參考! 🙂

  33. 或者身為 IT 工作者,我會對一大堆風湧而至的電郵非常反感,有時甚至在沒有看過那些電郵的情況下就刪除它們,所以我才反對一人一信這種做法,而聯署信我覺得會比較合適.

  34. 我擔心將blog同diary兩個字擺埋一齊,更加令人望文生意,一見到blog字就聯想起dia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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