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原創,推廣良好Blog 文化

事件:5月24日凌晨,Willsin 發現自己的原創文章,被網上行Hompy會員抄襲,其後更發現該Hompy會員抄襲了其他Blogger多篇文章。
行動:
1/ 於Hompy Forum 投訴 
2/ 於Google Group 的Hong Kong Bloggers Group 發表此事
結果:
1/ 5月25日凌晨,抄文者在自己的BlogHong Kong Bloggers Group 、及Willsin 的Blog 公開道歉
2/ 5月25日中午,Hompy 官方亦發表了就《抄文》事件的聲明及警告

事件似暫告一段落。
但抄文者的聲明啟事 內,並未承認自己是刻意抄襲,
Hompy Forum內的反應,更有不少人認為“抄文”是小事。
看來,要推廣Blog 文化,也要做好“尊重原創”的教育。

 
延伸閱讀:
Fred @獨立媒體: *抄抄抄,抄了又如何?*
網絡暴民 Jacky’s BLOG :抄 Blog 事件
大雄網站 :又不是交功課……
Dear Life:重要公告
Willsin:Round Up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一)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二)
MK 的記事簿:分享和抄襲
老鼠求生記:Plagiarism 
豬欄:[豬篇的話] 抄襲與引用
大雄網站:請勿抄襲
語塞:hope it’s for everyone
SPUTNIK IN PANDA PLANET:CASE HUNT
zonaeuropa:Hong Kong Blogosphere News
 
相關文章:
我看“獨立媒體“的“博客精選”
Creative Commons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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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thoughts on “尊重原創,推廣良好Blog 文化

  1. 我衷心盼望那些自以為”被針對”的用戶知道,整件事完全沒有陰謀­可言。反對剽竊,這是”大是大非”的議題,是良好的公民意識,當­中是不存在灰色地帶的。

  2. 你唔覺得我地被耍咩??

    你睇佢既官方聲明
    先黎就係「鬧哄哄的一天」,再黎就係「有一個「投訴」Button,讓用戶舉報一些違規的文或相,如抄襲、不提名引用及不雅成份等等…..」,再再黎就係「相反,假如有其他地方的人對Hompy用戶作出以上的違規行為,Hompy同樣會以官方身份為用戶爭取以上的權利。」

    陰謀論去睇,佢係睇到而家係blog界抄襲 / 侵權係一個無王管而作者亦係無人幫既灰色地帶, 佢自己攪件咁既事出黎, 再自己攪咁多小動作去修正, 無非係想人知道用佢地service係有王管有保障姐, 呢間公司既文化係做乜都要做龍頭, 而家香港blog界仲未有龍頭, 呢件事件我覺得其心可測囉

  3. Pingback: moliu-ology
  4. 柏, 對不起, 我不覺得! 如果互換立場, 設身處地, 我不認為我會處理得比細仔他們更好更快。(我認同細仔, 不代表認同那間公司)
    尤其, 當你真係做細o既時候, 你諗到點處理件事, 都要你阿頭俾你咁做.
    Hompy個聲明亦都算係咁, 起碼我收貨。

    江湖雖險, 但人心更險! 人o地諗乜? 諗o黎做乜?
    與其你猜我度, 不如積極做好推廣blog 的事。

    誰對Blog 文化有貢獻, 誰只懂賺錢, 就由時間做證吧!

  5. http://forum.netvigator.com/forum/thread.jspa?threadID=56112&start=195&tstart=0

    係你講站不住腳之前呢, 我想問何以見得會有相當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是原告的原創作品? 發表日期可以代表什麼? 出post出得比人早only…未有人發現一段比佢更早既post only.
    所謂既人証就只能証明有這段文章既存在, 點樣証明係佢作既呢?
    blog及hompy既紀錄就只是出post時間同更改次數既記錄…又可以証明d咩呢?

    無錯, 多謝你既提供…但在這之前, 請找出足夠的擁有權証明…

  6. http://forum.netvigator.com/forum/thread.jspa?threadID=56112&start=210&tstart=0

    哈哈,剛看到hk blogger group因為今次事件,竟然不讓訪客留言了

    之前forum.now只是鎖文, 就說人家有古怪又甚麼甚麼沒言論自由
    hk blogger group呢?直接就不讓訪客留言

    之前hompy有人抄文,就唯恐天下不亂,幾乎印度的blog也要post上一篇”網上行”有人抄甚麼甚麼,
    現在人家hompy原來也被人抄, 而對方手法又是delete, 在hk blogger group卻無人提起

    雙重標準得可以, now.com, 我覺得你們跟某些得把口的人比較, 已高下立見
    甚麼甚麼group, 掛正名而做公私不分之私, 這樣的group, 我才不加入

    一位本來兩邊都是訪客的xanga迷
    現在只能做一邊訪客的xanga迷上

  7. 坐監? 咁你將歌詞擺上網已經係侵犯版權,雖然你打左作曲作詞人個名,但咁唔代表人地同唱片授權你咁做,每張CD都有註明版權字眼,咁我地係咪應該報警拉人呢?http://sidekick.myblog.hk/

    我是甚麼?
    Posted in Feelings, 念念有詞 on May 20th, 2005 @ 3:41 am
    2004年9月的文章:

    昨晚,邊哭,邊跟我喜歡的人以icq 對話。 (我也不敢輕言愛字)
    最後,我寫下了這一堆話:

    我因為我對自己的愛,對人的愛,所以存在;
    這個,才是我。
    請記住,那個讓你怕的,不是我……
    我的眼淚,我的痛,
    是對生命、對愛的希冀,所付出的代價。
    我只是在單純的感受生活,咀嚼箇中的苦或甜。
    當中,沒有深淺……
    而愛,若缺乏互動,就沒有意思~
    請你記住這個我。

    最吊詭的是,後來收到了當天的星座運程是這樣的……(美國的時間跑得較慢)

    If you feel like you just haven’t anything left to give, it may be time to refill your well. Giving until it hurts doesn’t really help anyone. When you let things drain you so completely, taking care of yourself can be difficult. Take some action to nurture yourself. Turn off the phone and don’t answer the door if that’s what it takes. Learn to say no to avoid situations like this.

     
     
    《我》 詞:林夕 唱:張國榮

    I am what I am
    我是我 多麼特別的我
    多慶幸  大地有不止一種足印
    神造世人 種種色色都有祂公允
    我很慶幸 站在我屋頂快樂做人
    拿著我心 告訴世界何謂勇敢

    我是甚麼 在十個當中只得一個
    葡萄園裡 響起水仙子的贊歌
    我是什麼 是萬世沙礫當中一顆
    石頭大這麼多 我也會喜歡這個我

    我很慶幸 萬物眾生中磊落做人
    懷著誠懇 告訴世界何謂勇敢

    我是甚麼 在十個當中只得一個
    葡萄園裡 響起水仙子的贊歌
    我是什麼 是萬世沙礫當中一顆
    石頭大這麼多 感激天生這個我

  8. 若自己的blog 大多是借別人的東西來填充內容,也不是不可以;不過想深一層,那當初起blog 的意義又是為了甚麼?

    再往外走一轉,發現原來這種「借膊」,俯拾皆是。

  9. 我不是blogger, 也沒有用過hompy, 但真係非常睇唔過眼 ! 唔明白點解有人擺明居馬plagiarise 反過來大大聲話人地做咩插我 ? plagiarism is ok ! 咩世界 ? 我都喜歡在自己日記裡copy & paste 一D 好文章, 但總會paste 返原作者的link, 不見得paste 多個url 會費多幾多精力, 但一個簡單既動作就可以尊重返原作者, 尊重返自己 ! 但那位蛋撻人兄似乎沒有任何所謂「尊重」的意識, 見其post 既文章除了copy & paste 外更對一些blogger 的文章作出「修改」, 真好笑 ! 你唔係以為文章改過下, 唔係100% copy 就等於自己下話 ? 你只係響度”paraphrase” 「人家的文章」, 對, 文章還是人家的, 你剎有介事地修改係咪即係心虛 ? 完全唔明白點解唔copy & paste + reference 咁咪仲方便過paraphrase ? 如果只係想keep ur page in big hit 既話其實唔需要偷人野, 我見過好多網頁專係quote 人地既articles, quote 埋原作者既link, 一樣咁popular.

  10. 但觀乎hompy 那邊的回應係似乎冇”尊重” 呢個concept, 只一味話c&p 個個都做, sorry, 個個都做既野未必係岩 ! 請唔好賴香港教育制度, 香港教育制度無教我quote 人野唔使加reference 唔使俾credit ! 佢地似乎只懂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死雞撐飯蓋” …

    悲點解香港有咁多呢D 野蠻人, 喜見bloggers 齊心作出理性討論及行動。希望一個健康既blogging 文化, 或者一個尊重原創精神可以由此建立。(但 … 似乎有點難度吧 … )

  11. 如果係轉貼文章再加自己觀點, 甚至只是因為欣賞而轉貼, 理應沒有問題….. 但取他人的作品改頭換面就……

    但這又顯得 trackback 的好處 💡

    無論怎樣, 支持你們的行動 :mrgreen:

    PS. 終於找到好人家 host wordpress 了… 不過考試後才裝修吧.. 😥

  12. 訪客, 這個blog system叫wordpress, 如果是未曾在此留言的人, 及或留言內有連結, system 會自動hold 起, 待網主審核過放出街的.
    剛離開了電腦兩句鐘, 所以沒有即時審核, 令你久等了, 不好意思!
    明白了沒有? 😀

  13. 當蛋撻都承認自己是抄文的時候, 你還需要甚麼證據? 😀
    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當事人否認, 那你才來找我們晦氣吧好不好?

  14. 我跟細仔的情況差不多.
    我今日見到有訪客講些較煽動性的話, 為了讓這些人負文責, 所以要求登記.
    例如“訪客”你, 在這裡留言, 又用假名, 又用假e-mail, 所為甚麼? 因為你不敢為你自己寫的說話負責.
    當連你自己都不敢為自己的話負責任的時候, 你憑甚麼要求他人跟你討論? 不可笑麼?

    只要登記, 就可以在newsgroup 發言, 我並沒有阻止任何人發言, 言論依然自由.

    而, 言論自由, 並不等於可以不負責任地亂說話, 及作出人身攻擊 (你就是一個好例子了!)
    懂不懂?

    先學識尊重自己, 尊重他人, 才來留言吧! 😀

  15. 訪客, 請問你看過Hompy 官方的文章:“就《抄文》事件的聲明及警告”了沒有?
    他們對此事的“判決”如下:

    2005年5月24日相信是Hompy及香港Blog圈子之中相當之鬧哄哄的一天。
    Hompy用戶:旦撻網友,被其他Blogger引文指出其Hompy內文有不提名引用,甚至抄改別的Blog的內容情況。

    就此情況,我們希望作出嚴正的警告及聲明,任何情況之下,用戶引文而不指明原文出處,甚至將別人創作改頭換面以擁有之,都是錯誤的行為。

    此情況之下,不論在情或在理上,我們都沒有有任何理據去支持用戶「違反Internet上的公理」。
    相反,我們只會亦只能站在原作者的一方,處理這些個案。

    針對旦撻的個案,她本人已第一時間盡快回應,並在半天之內,於自己Hompy、原作者的Blog及一個Hompy以外的中立論壇作出道歉。
    並且主動提出留下email跟其他原作者進一步聯絡跟進事件。
    旦撻對自己負責任,希望能早日平息事件之餘,亦為Hompy就這方面的第一個個案作了警示性作用。
    現我們希望以此個案,提醒各位引文時確實有必要尊重原創。

    由於這個案是Hompy四月開始Beta之今的首個案例,因此我們希望這案例可以更有力的提醒各位「尊重原作」的重要……

    當事人都道歉了, 連Hompy官方都講清楚了, 你還要甚麼理據? 你不服? 你先去找蛋撻及Hompy 的晦氣好不好?

  16. 目前的情況,似乎是有人在道歉左之後唔順氣.或者有人的朋友被逼道歉左之後唔順氣.故一整天以無名氏(或甚至具名的方式)到處罵人.

    我那邊也原本容許無名氏留言的.點知惡意留言愈來愈多.所以而家唯有祇容許registered user 說話了.

    Sidekick,這次是秀才遇著兵了.問題已經唔在於何謂版權,或應怎樣尊重別人筆耕的成果.問題是這群惡少到底幾時才肯鳴金收兵而已.:cool:

  17. 如果你肯抄我的作品,代表欣賞我的文章,我好高興。
    如果你肯抄我的作品,但並不列明出處,代表沒有尊重過我,我會反感。
    有樣o野係鐵一般o既事實,”一樣米養百樣人”,我識專重人,唔代表人識專重我,除o左無奈,我真係唔識講咩好。
    如果今次事件可以令果位Hompy會員知道尊重原創的重要的話,我想這還是有價值的。但如果最後只換來”訪客”那些帶攻擊性的留言,語言上的暴力,我覺得好無奈。
    我唔期望,亦唔希望我言行舉止會影響他人,不過還希望”訪客”收回一些帶攻擊性的留言,因為,這代表你不懂專重別人。

  18. hompy個forum都要login先用到啦. blogger group要求register左先用, 都唔係好多限制, 你想暢所欲言,只要註冊即可.

    而家只係防止左一d藏頭露尾既人咋.

  19. 連個人感受/意見/立場...都要在網上抄抄借借.其實係幾可悲.

    更可悲既係,竟然係有唔少人覺得無問題.

    或者有一日,blogosphere會有一種blog係唔使update,所有entry都係食人地既feed,成個blog就係一個炒雜錦既feed syndication.

  20. 之前有位也喜歡寫BLOG教學文的作者因為被人盜文而決定關站,盜文者居然跟他說”盜你的文是看的起你”…實在無言:a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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