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口話人的蘋果日報!

知唔知咩叫“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
今日,蘋果日報親自示範:

港聞版:17 歲女賣肉求財 xx友好言勸退

仗義每多屠狗輩,口不擇言是網民。面對17 歲少女自言有經濟困難要賣身「搵快錢」,網友嬉笑怒罵一番後,終有人挺身而出維護弱女,勸喻少女潔身自愛不要誤入歧途,更矢言要向披露少女「底細」的人追究,以免她再受傷害。

xx討論區最近幾日不斷有人議論「xx糖出私鐘」事件,事緣數日前網名「xx糖」少女留言,表示要「搵快錢」,無奈下海,心情沮喪想向人傾訴,有網民即時將「xx糖」起底,發現她原來年僅17 歲,自言「長髮、眼都OK 大,白白淨淨」,因「等錢使」只做兩次交易,網民還把其照片在網上公開,「xx糖」不虞網友有此一着,「我的確係冇接過客,我之前想出私鐘,都係受朋友影響,我好驚出街俾人認到,希望你放過我啦。」(摘錄)

(註:我將某些字眼改為xx)

試問,比起每日銷量35-40萬,讀者人數160多萬人,每日網站瀏覽量高達45萬人次的“蘋果日報”,一個“xx討論區”的其中一個forum,算得了甚麼?

蘋果日報,將一個只得12歲的小女孩大起底;文章、照片、讀哪區的中學、用哪家BSP,完全披露,誰更可惡?

然後今日,「xx糖出私鐘」事件,再經蘋果日報一提,即時有多二百萬人知道此事!
不虞網友有此一着的「xx糖」,更不虞蘋果都有此一着,相信她實在不用再出街了!

p.s. search了一下:
1/ 之前xx討論區有人預測蘋果於星期四會報道此事,不幸言中!
2/ 有人要求xx討論區admin刪post、刪照片(無論相中人是否當事人)
3/ 某些討論內仍有某女孩照片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節錄)

我們的理念
我們確信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
我們確信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具體呈現,獲基本法保障。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應竭力維護新聞自由,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須遵循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
我們認為傳媒機構擁有者及新聞行政人員,更有責任鼓勵和要求員工信守這些理念。

操守守則

1. 新聞從業員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確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

2. 若報道失實、誤導或歪曲原意,應讓當事人回應,盡快更正。

3. 新聞從業員在處理新聞的時候,尤其是涉及暴力、性罪行、自殺等社會新聞,應避免淫褻、不雅或煽情。

4. 新聞從業員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採訪及報道其私生活時,應具合理理由,適當處理,避免侵擾個人私隱。

4.1 兒童的私隱尤須謹慎處理,傳媒報道涉及兒童私生活的題材時,必須要有合理理由;不應單單基於其親人或監護人的名聲和地位而作出報道;

4.2 傳媒報道公眾人物的個人行為或資料時,須有合理理由;

4.3 擁有公職的公眾人物當其個人行為或資料涉及公職時,不屬於個人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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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deCast 061025: 女孩的故事

Comments

comments

9 thoughts on “有口話人的蘋果日報!

  1. it seems “xx糖出私鐘” is just a prank. appledaily just made a fuss abt it (and anything sensational, true or false).

  2. Sidekick,

    Just creating a campaign for anonymous freedom of speech of bloggers/podcasters is really not enough, as commercial organizations in Hong Kong fear only legal actions and little else. We need an organization of our own, maybe a mini-version of EFF, to take actions (legal or other means) against the media and other parties that harm our rights.

    In a sense, we need a blogger/podcaster association kind of thing. Is it doable? I don’t know, but it’s worth a try.

  3. 又係好,對於閣下的極端保護主義,小弟又得講兩句。

    「xx糖出私鐘」事件,再經蘋果日報一提,即時有多二百萬人知道此事!

    誠如閣下所說,傳媒功能正是要傳播資訊,「xx糖出私鐘」報導正是要讓更多人知道社會上的陰暗面,喚起世人關注雛妓問題。

    說手法:

    你估蘋果冇相?不單冇打格照,係成張相冇出,閣下認為是為什麼呢?

    編輯部都是狼心狗肺,只有閣下才為大賢人?

    如今我還要學你用xx來代替一個虛無飄渺的網名,我自己都覺得可笑,原來連識別個人身份能加極低(幾乎只有警方追查才可得悉)的網名也要「打格」,方符閣下的價值觀,不如全民大倒退回資訊不流通的世代好了。

    我不是存心找碴,但好希望閣下了解一下傳媒的作用。

    「xx糖出私鐘」不是單單的私鐘妹個案,這篇報導還牽涉到社會價值觀和雛妓(援交)問題。

    報道手法已極其克制,相信大部份讀者都冇可能推斷到該少女真身,如果閣下咁都認為有問題,真係無話可說。

  4. sidekick
    我睇到你下面那篇的留言,thx,不過,其實我想講好耐,你這blog的介面相比以前越來越複雜,越來越要load得耐,refresh時間也很長,希望可以改善下,簡單就是美。

    剛才的留言很可能越寫越過火,抱歉。

  5. 呢個世界愈來愈黑,每轉一個身都有事令人火起火爆。惟有記住,立這些新聞從業員操守的,都已被視為恐龍。或者我不應該存如此消極態度,或者,事愈來愈離譜,到某個階段便會到極限,番轉頭。抑或係我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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