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 Jacky 外遊,讓 Sidekick 也做做網摘吧!:p
特別鳴謝:Pigazine及HKBG 的網友提供資料。 🙂
Blog 面世10周年了
不好意思,我後知後覺,現在才看到這個:
網誌10周年 全球每秒增1個
【明報專訊】07年4月1日是網誌(blog)面世10周年,過去一周,網上紛紛有博客(blogger)慶祝網誌10歲。10年來,網誌掀起網絡革命,改變網民溝通模式。據估計,網絡上現有約7000萬個網誌,每天有150萬篇新文章在網誌上發表。
是4月1日嗎?怎看也像愚人節笑話。怪不得亦不太見有其他 blogger 提這事。:p
徘徊在你姣我勁之間
早陣子,大家又“回帶”探討“What is Blog?”。
而我這後知後覺的人,最近才看到林海峰在《是但噏.踎低噴飯》談這課題。他說:
睇blog 同埋睇blog 基本上係偷窺狂遇著露體狂,天生一對,一個鍾意“目及”嘢,一個鍾意露嘢,你姣我勁!
你的“是但噏”,會“當秘笈”、“發花癲”還是“踎低噴飯”?
有否想過“是但噏,有守則”?
是但噏,有守則
徘徊在你姣我勁之間,網絡上充斥了網上流氓,他們會留下骯髒訊息來滋擾恐嚇別人。
因此,繼Stop Cyberbullying Day後,奧賴利(Tim O’Reilly )和維基創辦人威爾士(Jimmy Wales ),正草擬blogger 守則(blogger’s code of conduct),呼籲博客遵守;條文包括:
‧對自己的文字和評論負責,不用來騷擾威嚇他人,不用來誹謗,不侵犯別人私隱;
‧說敢認敢說的話;
‧不准匿名留言;
‧排斥卑劣留言等。
(詳見:蘋果日報:web blog:blog界起草文明守則)
不過,亦有反對的聲音:
Blogger’s Code of Conduct: a Dissection
My Thoughts On O’Reilly’s Code of Conduct
與此不同時,網上早已有一藍絲帶行動。
即是,作為一個文明的網民,我們有權利,亦有義務;有言論自由,亦要對言論負責。
相關文章:
March 30: Stop Cyberbullying Day
香港的留言文化?
香港的留言文化?(二)
你想過將你Blog的作品印在飲品樽身嗎?
《Blog起創意–DrinkaZine首屆Blog o野比賽》
理念:推動本地創意
參賽資格﹕有Blog就可以參加
參賽日期﹕2007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得獎作品會於下一期DrinkaZine麥茶樽身的包裝上刊登啊!我覺得這個最有趣!:lol:
(利益申報:sidekick 不認識DrinkaZine任何工作人員,未買過此飲品,亦不打算參賽。)
反對聲音:庫斯克的床:你地好意思「Blog 嘢」?
個人而言,我絕對不敢苟同這個比賽名稱。作為blogger,有所為有所不為,覺得這個名稱是低級趣味的話,便不應該參與,否則只會貶低自己的blog的格調,甚至貶低整個blogosphere的格調。
(Sidekick 按:類似的事,以前亦發生過一次:被投訴的《Blogger Cafe》)
讓大馬的blogger 認識你
“2007大馬中文部落格祭”已正式接受參展,大家可到這裡登記。
大馬以外的中文blogger(例如我們香港的),部落格分類可選“最佳海外中文部落格”
喜歡他們說的這句:“雖然贏了未必有獎拿,但是閣下的部落格將會被很多人踩場是必然的。” 🙂
讓台灣的blogger 也認識你
「中時部落格」的【嚴選優格】每周舉辦一次,會挑出五個「本周嚴選」部落格,作為當周的重點強檔。
星屑醫生剛入選了,在此說聲恭喜!
參加細則及表格。
咁過癮o既活動,一定要搵 Gull Blog 參加 XDD
藍絲帶行動真是很久歷史了,是 1996 年的東西,現在很少人提起了。
我記得我中學時學別人做網頁,看見很多網頁 (多數是一些 homepage) 有這個藍絲帶,為了反對美國政府打壓網絡言論自由。我也放了一個。 我十分討厭 network censorship。
我講o左好多個活動喎, 你覺得邊個過癮呀? :p
hkmirage,
謝補充!
原來是96年的事?
乜我最近講d o野都拿埋over 10年? ❗
FYI, the first blog post ever was claimed to be made by Dave Winer whose relevant blog post celebrating the 10th anniversary is here:
http://scripting.wordpress.com/2007/04/01/scripting-news-for-412007/
如果我勤力一點寫blog 的話一定會參加大馬或台灣的那些blog讓更多人認識自己.
只可惜…
一向技窮…. sense又不足…. 哈… !
如果我勤力一個寫BLOG 的話會參加大馬或台灣的那個….
不過自己技窮…. 成日都唔知寫乜好… 哈…
laihiu ,
去看了, 謝謝你一直提供資料! 好感激! 😳
沛兒,
可能, 你參加了後, 會有更多原動力? 🙂
其實, 也不一定要多寫的, 太頻密的更新不一定是好事.
在香港好像不太熱烈討論這個code of conduct. 可能我們對此都說厭了。
占,
可能因為咁, 我都只打算當網摘, 報道一下這些事就算, 好像沒太多話想講~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