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還亂

這些,是一些相關及不相關的事:

網事,網了

我看過他們所說的文章,再追溯到此篇這篇那篇,不敢說看得明白,只是覺得數月前「公海/鮮奶」之間的爭論,現在又以另一形式重現,真是有點不可思議。
有多人訂閱,間中來一兩句讚美,當然是感覺良好,但是要為名為利甚或「名士」而經營Blog,好像又有一點累人了。

小霸王

個心唔安,有人唔歸順於自己,有人睇穿自己,想走?唯有出手,先發制人!… 就放狗,日咬夜咬,放唔倒狗就放箭,web2.0就用來講是講非,老屈老作想當然,是非當人情。。。最抵死係,用關心/分享認識/講笑咁講是非,包裝到講是非都講到唔係講是非咁,真係殺人都唔洗整污糟件衫!

賣廣告之謎

我們只想安靜地寫自己的字,不需要應付無厘頭和剎有介事的留言,不需要面對無限上綱的惡意評擊,不需要讓人將線上的我和線下的我重疊在一起。

網絡暴力.遺害深遠

只是,傳媒「起底」通常用於公眾人物,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報道。我反覆思索Web 2.0對公眾人物的定義。既然網誌是公開的,那麼blogger是否因而自動變成公眾人物,要承受隨時被「起底」的壓力,接受公眾注視的責任?

好自為之

你大可以把泳裝照、全家福、貼紙相、心情剖白、公司名或其他私隱上載發佈,但你必須清楚知道你在面向怎樣的世界。你的網誌是公開的領域,這一點,你怎能掉以輕心?別以為網海茫茫,你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員,可能要攻擊你的人與你想法一致--「反正i’m nobody」。

看不見的拳頭

後記:儘管偉大的 Google 可以讓人追溯回剛刪去的資料,覆水難收,但從今天開始,大家在互聯網上還是盡量保護個人身份,至少不要隨便公開相片吧。那種看不見的拳頭,真的真的很讓人害怕。

再談周瑮事件

也因為周瑮事件,網絡欺凌/Cyber-Bullying突然成為了熱門詞彙。其實「網絡欺凌」算是網絡新事嗎?在過往我們早已見怪不怪,其中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黃世澤,自他與幾個著名群體交惡後,網絡間以他為取笑對象的作品不知凡幾,為何「擁周派」在這些事件發生時對這些暴行不發一言?本座甚至可大膽說一句,這班「擁周派」當中的某些人,就曾是對黃世澤進行網絡欺凌的其中一份子!

世上無難事

雖然聽上去有點可怕,但是卻沒有理由為此而懼怕,Blog這回事還是以自己為出發點,失去了「自己」與Blog失去了「靈魂」有何分別?也不是要說為了避免這些「起底專家」或「網絡暴民」的騷擾,而去約束自己的言論/意見,因為這樣做的禍害更大。

p.s. 我以前寫過這篇:March 30: Stop Cyberbullying Day
要說的話,都已經說了。

Comments

comments

10 thoughts on “理還亂

  1. 聞見思錄既然聲稱:「不敢說看得明白」, 不知他卻是如何得出「數月前『公海/鮮奶』之間的爭論, 現在又以另一形式重現」之結論?

    尤其當以上他所銜接的幾篇文章所探討的重點, 是在意圖揭露小撮網絡界領袖, 借由與媒體攀龍附鳳來拉抬自己的聲勢, 以暗地裡行使黨同伐異之不肖勾當。

    這議題, 由網絡及媒體雙棲的聞見思錄來寫, 原本就頗為考驗及敏感, 估不到他竟然將重點徹底的歪曲了, 而被歪曲掉的重點復又被你, 亦是遊走於網絡及媒體之間的Sidekick, 重點地二度予以歪曲。

    我不知究竟是否有小撮網絡界領袖, 借由與媒體攀龍附鳳來拉抬自己的聲勢, 以背地裡行使黨同伐異之不肖勾當。但此次周瑮/Nike事件裡, 凸顯出來的其中一個要點, 即是巴別塔主所謂的「對等的擂台」的從缺, 而這, 亦是以上為聞見思錄所銜接的幾篇文章所針對的重點之一。但卻也都被你們兩個借由文章及摘錄的形式予以一一漠視﹑歪曲。

    「媒介即是訊息」。借由你們的知名度以及影響力, 你們即可如此這般極大程度地決定「事實」。作為旁觀者, 在比較了你們的決定權, 以及他們的勢孤力弱, 復又見證了你們如此這般地行使你們的決定權, 我聯想到巴別塔主的這段話:

    「就正如校園欺凌一樣, 被欺凌得最厲害的, 往往是那些不太討人喜歡, 性格古怪孤闢的小孩, 而不是討人喜歡的那些; 因為後者往往能輕易找到/吸引『救兵』, 前者卻不能。」

  2. 但很明顯,今次所謂「被欺凌」的對象,就是在放火撩事鬥非。
    我想來想去,沒有比「先撩者賤,打死無怨」更合適的評語。

    只不過是一些在報上欺凌別人的人,引來一批在網上欺凌的人罷了。

    就好像在巴別塔那邊說,我覺得這是「香港女人大晒」的另一象徵事件。
    就跟那紙巾廣告一樣,女人打男人好地地。
    男人打番轉頭就叫虐待婦女。

  3. 早兩日跟朋友gchat時談了這些.
    不是一些深思熟慮的話, 而是閒談時隨意想起的某些角度.
    (S 是sidekick, F是朋友)

    S: 有一班人唔止係幫nike, 而係幫自己, 大家就算認電車男都唔會認係色情狂.
    周瑮將近來風化案推晒去nike度, 個罪名太大, 所以引o黎不爽.
    F: 有些人向我這樣說:我最嬲o既係佢持有傳媒權同站係道德高地去食硬呢個小咸友!仲要不可一世般
    S: 我必須承認, 只要, 寫文o既人係男仔, 效果已經好唔同.
    其實, 陶傑都好興呢d “誇張”o既寫法. 又唔見有人鏟佢(or 甚少)
    當網絡暴民知周小姐係女, 又有blog, 於是就較易用暴力.
    F: 因為「蝦得過」?
    S: 唔好話係陶傑, 周小姐d文, 如果換o左o個個係葉一知, 都會好唔同. 我相信~
    同樣, 幫周小姐o既人, 因為周係女的, 於是就易用cyberbullying, 係男o既就未必拉到呢個scale, 雖然cyberbullying 男女適用.
    F: 我真係未諗過呢個男女的point
    S: 我都係你講開先諗起呢點! :p
    單o野其實唔夠單一. 所以我話”理還斷”
    F: 係…..
    S: 我睇番晒d來龍去脈, 覺得幫唔落. 雖然我反對人身攻擊.
    F: 因為封公開信?
    S: 因為周是在傳媒寫文, 言詞狠辣, 是一個有力攻撃
    早前, 某女blogger o係blog寫o左篇文, 講港男. 俾港男鏟到飛起. o個單先比較”無妄之災”.
    我都會諗, 死啦, 如果我寫o左篇文得罪港男都好大鑊.
    自從黃世澤事件後, 我就已經好驚俾人起底….
    我好怕會有人寫, sidekick 真名係乜, 今年幾多歲, o係邊d 地方工作過, etc etc…

  4. 方潤 on 29/7/2007 at 12:06 pm said:
    就好像在巴別塔那邊說,我覺得這是「香港女人大晒」的另一象徵事件。
    就跟那紙巾廣告一樣,女人打男人好地地。
    男人打番轉頭就叫虐待婦女。

    無論是甚麼原因,是否「香港女人大晒」也好,男人打女人都是不能接受的行為。

    女人打男人,可以打得有幾痛?

  5. sidekick on 30/7/2007 at 1:36 pm said:
    都可以好痛.
    早幾日睇新聞, 都有話女仔都可以被告強姦.

    強姦、殺人,當然不能和「女人打男人」混為一談,語境不同,程度不同。

    (當「女人打男人」的「打」是指打到斷手斷腳、鼻腫面瘀,就和「摑一巴掌」的語境大不相同)

  6. 讀到你們講 twitter ,是可以調校 privacy level 的,於是去看一下。我不清楚 twitter 的運作如何,就當我是多心吧,即便 “update is protected” ,也許仍然要留意 你們的 followers 是誰 (followers 可以讀到上了鎖的 twitter 內容吧?)。不多說了。

  7. Nana,

    Followers 可以讀到上了鎖的 twitter 內容吧?

    應該不會, 但如有例外也不太打緊, 因為對我而言, 那些並不是甚麼不能公開的話. 🙂

Leave a Reply to Kli Cancel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