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是一些相關及不相關的事:
我看過他們所說的文章,再追溯到此篇、這篇和那篇,不敢說看得明白,只是覺得數月前「公海/鮮奶」之間的爭論,現在又以另一形式重現,真是有點不可思議。
有多人訂閱,間中來一兩句讚美,當然是感覺良好,但是要為名為利甚或「名士」而經營Blog,好像又有一點累人了。
個心唔安,有人唔歸順於自己,有人睇穿自己,想走?唯有出手,先發制人!… 就放狗,日咬夜咬,放唔倒狗就放箭,web2.0就用來講是講非,老屈老作想當然,是非當人情。。。最抵死係,用關心/分享認識/講笑咁講是非,包裝到講是非都講到唔係講是非咁,真係殺人都唔洗整污糟件衫!
我們只想安靜地寫自己的字,不需要應付無厘頭和剎有介事的留言,不需要面對無限上綱的惡意評擊,不需要讓人將線上的我和線下的我重疊在一起。
只是,傳媒「起底」通常用於公眾人物,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報道。我反覆思索Web 2.0對公眾人物的定義。既然網誌是公開的,那麼blogger是否因而自動變成公眾人物,要承受隨時被「起底」的壓力,接受公眾注視的責任?
你大可以把泳裝照、全家福、貼紙相、心情剖白、公司名或其他私隱上載發佈,但你必須清楚知道你在面向怎樣的世界。你的網誌是公開的領域,這一點,你怎能掉以輕心?別以為網海茫茫,你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員,可能要攻擊你的人與你想法一致--「反正i’m nobody」。
後記:儘管偉大的 Google 可以讓人追溯回剛刪去的資料,覆水難收,但從今天開始,大家在互聯網上還是盡量保護個人身份,至少不要隨便公開相片吧。那種看不見的拳頭,真的真的很讓人害怕。
也因為周瑮事件,網絡欺凌/Cyber-Bullying突然成為了熱門詞彙。其實「網絡欺凌」算是網絡新事嗎?在過往我們早已見怪不怪,其中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黃世澤,自他與幾個著名群體交惡後,網絡間以他為取笑對象的作品不知凡幾,為何「擁周派」在這些事件發生時對這些暴行不發一言?本座甚至可大膽說一句,這班「擁周派」當中的某些人,就曾是對黃世澤進行網絡欺凌的其中一份子!
雖然聽上去有點可怕,但是卻沒有理由為此而懼怕,Blog這回事還是以自己為出發點,失去了「自己」與Blog失去了「靈魂」有何分別?也不是要說為了避免這些「起底專家」或「網絡暴民」的騷擾,而去約束自己的言論/意見,因為這樣做的禍害更大。
p.s. 我以前寫過這篇:March 30: Stop Cyberbullying Day
要說的話,都已經說了。
聞見思錄既然聲稱:「不敢說看得明白」, 不知他卻是如何得出「數月前『公海/鮮奶』之間的爭論, 現在又以另一形式重現」之結論?
尤其當以上他所銜接的幾篇文章所探討的重點, 是在意圖揭露小撮網絡界領袖, 借由與媒體攀龍附鳳來拉抬自己的聲勢, 以暗地裡行使黨同伐異之不肖勾當。
這議題, 由網絡及媒體雙棲的聞見思錄來寫, 原本就頗為考驗及敏感, 估不到他竟然將重點徹底的歪曲了, 而被歪曲掉的重點復又被你, 亦是遊走於網絡及媒體之間的Sidekick, 重點地二度予以歪曲。
我不知究竟是否有小撮網絡界領袖, 借由與媒體攀龍附鳳來拉抬自己的聲勢, 以背地裡行使黨同伐異之不肖勾當。但此次周瑮/Nike事件裡, 凸顯出來的其中一個要點, 即是巴別塔主所謂的「對等的擂台」的從缺, 而這, 亦是以上為聞見思錄所銜接的幾篇文章所針對的重點之一。但卻也都被你們兩個借由文章及摘錄的形式予以一一漠視﹑歪曲。
「媒介即是訊息」。借由你們的知名度以及影響力, 你們即可如此這般極大程度地決定「事實」。作為旁觀者, 在比較了你們的決定權, 以及他們的勢孤力弱, 復又見證了你們如此這般地行使你們的決定權, 我聯想到巴別塔主的這段話:
「就正如校園欺凌一樣, 被欺凌得最厲害的, 往往是那些不太討人喜歡, 性格古怪孤闢的小孩, 而不是討人喜歡的那些; 因為後者往往能輕易找到/吸引『救兵』, 前者卻不能。」
但很明顯,今次所謂「被欺凌」的對象,就是在放火撩事鬥非。
我想來想去,沒有比「先撩者賤,打死無怨」更合適的評語。
只不過是一些在報上欺凌別人的人,引來一批在網上欺凌的人罷了。
就好像在巴別塔那邊說,我覺得這是「香港女人大晒」的另一象徵事件。
就跟那紙巾廣告一樣,女人打男人好地地。
男人打番轉頭就叫虐待婦女。
早兩日跟朋友gchat時談了這些.
不是一些深思熟慮的話, 而是閒談時隨意想起的某些角度.
(S 是sidekick, F是朋友)
S: 有一班人唔止係幫nike, 而係幫自己, 大家就算認電車男都唔會認係色情狂.
周瑮將近來風化案推晒去nike度, 個罪名太大, 所以引o黎不爽.
F: 有些人向我這樣說:我最嬲o既係佢持有傳媒權同站係道德高地去食硬呢個小咸友!仲要不可一世般
S: 我必須承認, 只要, 寫文o既人係男仔, 效果已經好唔同.
其實, 陶傑都好興呢d “誇張”o既寫法. 又唔見有人鏟佢(or 甚少)
當網絡暴民知周小姐係女, 又有blog, 於是就較易用暴力.
F: 因為「蝦得過」?
S: 唔好話係陶傑, 周小姐d文, 如果換o左o個個係葉一知, 都會好唔同. 我相信~
同樣, 幫周小姐o既人, 因為周係女的, 於是就易用cyberbullying, 係男o既就未必拉到呢個scale, 雖然cyberbullying 男女適用.
F: 我真係未諗過呢個男女的point
S: 我都係你講開先諗起呢點! :p
單o野其實唔夠單一. 所以我話”理還斷”
F: 係…..
S: 我睇番晒d來龍去脈, 覺得幫唔落. 雖然我反對人身攻擊.
F: 因為封公開信?
S: 因為周是在傳媒寫文, 言詞狠辣, 是一個有力攻撃
早前, 某女blogger o係blog寫o左篇文, 講港男. 俾港男鏟到飛起. o個單先比較”無妄之災”.
我都會諗, 死啦, 如果我寫o左篇文得罪港男都好大鑊.
自從黃世澤事件後, 我就已經好驚俾人起底….
我好怕會有人寫, sidekick 真名係乜, 今年幾多歲, o係邊d 地方工作過, etc etc…
無論是甚麼原因,是否「香港女人大晒」也好,男人打女人都是不能接受的行為。
女人打男人,可以打得有幾痛?
都可以好痛.
早幾日睇新聞, 都有話女仔都可以被告強姦.
強姦、殺人,當然不能和「女人打男人」混為一談,語境不同,程度不同。
(當「女人打男人」的「打」是指打到斷手斷腳、鼻腫面瘀,就和「摑一巴掌」的語境大不相同)
讀到你們講 twitter ,是可以調校 privacy level 的,於是去看一下。我不清楚 twitter 的運作如何,就當我是多心吧,即便 “update is protected” ,也許仍然要留意 你們的 followers 是誰 (followers 可以讀到上了鎖的 twitter 內容吧?)。不多說了。
Nana,
應該不會, 但如有例外也不太打緊, 因為對我而言, 那些並不是甚麼不能公開的話. 🙂
sidekick, 2 樓 的 七11 留言是你剛放出來的嗎?謝謝。
(按:另見我在《請你放過我吧!》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