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裸照vs. 情色版

全文刊於5 月17 日出版的e-zone(457期),此為未經編輯的原裝版本,標題及內容可能有少許分別。(得e-zone同意,我的專欄文字可於出版後的一星期,再於自己的blog刊出。) 下一篇文章將於5 月31 日的 e-zone 刊登,敬請留意。 自拍裸照vs. 情色版 五月初,台灣無名小站傳出了自拍裸照外流事件;據報導,某男生跟在讀大學的女友於校園內拍了些性愛照片,並上載到他在無名小站設立的、有密碼保護的私人相簿內,其後該男生為想要衝人氣,於是將相簿解碼給認識的朋友看,但後來卻遭人洩密,令該相簿在短時間內達致過兩萬人點閱量,照片甚至被轉載到色情網站。 事件爆發後,有說該女生受不了打擊,有輕生之念,而校方亦會加緊輔導及防範。 雖然兩位當事人可算是「受害人」,但依台灣法例,公開這些親密性愛照片,已經觸犯了「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款高達新台幣九萬元。 因此,台灣知名blogger工頭堅曾說:「該篇報導中提到關於法律的部分,是我認為最怵目驚心的;比起長呼短嘆或道德勸說,法律常識還比較實際一些。請大家不要輕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