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twitter 看到Pig post了這個:Today is is Stop Cyberbullying Day。
套用Pig 後來寫的“三月三十日被定為Stop Cyberbullying Day”,事源是近日美國女博客Kathy Sierra 因為受到網上死亡恐嚇,取消了一場公開演說而留在家中以保安全,後來有人就將剛過去的3月30日,定為Stop Cyberbullying Day。(大概可以翻譯成”反網上流氓日”又或者是”反網上欺侮日”)
而大腦電波亦寫了這篇“博客如何自保及安全指南”,除簡介了事情的始末,亦寫了blogger的自保須知,女士們尤其要一讀。
這些事,看來好像離我們很遠,但我卻覺得好切身。
在上年10月寫的這篇“請傳媒保護blogger!”,我曾道出blog的特點:
1/ 大部份blog都以“個人”為本。尤其是部份以“網上日記”為主的blog,會有個人資料、照片,及其他很個人的內容。
2/ blog 的結構完整,只要找到某一篇文,就很容易找到blog 主的其他資料,很易被“起底”。
3/ blog 比討論區更易於被搜尋。
作為一個blogger,如果你曾在blog及相關網站(如Flickr)公開過太多個人資料,當惹到麻煩時,影響是很大的。
早陣子,有女blogger的文章曾涉及“港女”話題,由於言詞對男士不太尊重,慘被某高登討論區轉載,致個人照片在討論區發放多次;雖未致於被“起底”,但面對大量的評擊,亦應飽受驚嚇。(有錯請指正)
而更早之前,亦有女blogger因為受到某男士滋擾,而問我意見。
那時,我也說過,除了可以跟該BSP備案之外,亦沒甚麼可以做。當然,如事態非常嚴重,亦唯有報警。
面對留言、電郵、電話(如你不幸曾將電話告知該人)的滋擾,最理所當然的做法是不回應,但會否這樣也能挑起不滿的情緒,令他將行動升級呢,我也說不得準,顧慮是很多很多的。
所以,我懷疑我的意見對她也沒有甚麼用。:eek:
雖然,時至今日,仍有很多人不知道Sidekick 是女生,而我亦非常的不介意。
尤其是,女生的身份,間中就會惹來不太尊重的說話,甚麼:
“Sidekick 係你條女?”
“你知女人架啦”
當初看到時,實在很不是味兒。(請諒,只是舉例,前事俱往矣。)
話得說回來,這個Stop Cyberbullying Day並不是女士的專利,而是給所有網民的。
最近在某幾個blog,陸續出現了好些不負責任的謾罵式留言,希望此風不再長。
延伸閱讀:
Ning’s Social Network: Stop Cyberbullying
一路想寫網路欺凌的文章,卻因為病了而擱置下來,這兩天開始好一點,會到西班牙,回來再寫。
網路欺凌是可恥的罪。
我的三不政策
不公開真實姓名
不公開相片
不公開住址
有時候,大家太忽略了,有些人的裸照隨處放,有些人的地址不時入鏡出現在相片上。
我會說說網路隱私,交友與欺凌。
網路私隱,很大程度的由自己控制的。例如,放相片,放電話號碼,住址,都是自願的,做的時間便知道,可能有一天會給壞人看見。
sidekick 你已經是公眾人物了,現在「隱身」太遲了 😀
小奧,
期待~
情況容許的話, 願你多寫, 尤其是這種個人感受.
🙂
hkmirage,
是啊, 現在的情況有點像洗濕個頭,
放唔放相那些已沒有太大分別.
當然, 也要懂保護自己, 所以一直很少跟陌生人單獨見面. (記者除外)
:p
第一次在這裡留言。
正所謂「一傳十,十傳百」,不小心公開個人資料,就會成為別人的「熱門話題」,更糟糕的是有關人士隨時被人列入網絡大典。
此外,公開相片也需要小心,本人試過公開學校旅行的集體照,結果最後…
因此公開相片最好要得到別人同意,否則破壞關係就唔好:)
或者會考慮變換身份,改個中性的網名。留言文字語氣儘量簡潔,令人不易判定性別。:)
WiNG,
是啊~ 我多年時跟新聞組的朋友聚會時, 已有了共識, 聚會的照片不外發, 除非先得到相中人同意.
上次搞盲俠行團隊時, 也先在e-mail 寫明這點.
不是所有人都不介意自己的照片在網上流傳, 要謹慎啊~
nana,
那未嘗不是好辦法~ 🙂
恩恩,這倒是挺可怕和麻煩的…
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難道不能訴諸法律,主動出擊
有”證據”,抓人會有困難嗎
也許我們這些小人物也並非人家的目標
該小心的,不能不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