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blog + Adsense = 商業網站?
全文刊於3月1日出版的e-zone(446期),此為未經編輯的原裝版本,標題及內容可能有少許分別。(得e-zone同意,我的專欄文字可於出版後的一星期,再於自己的blog刊出。) 下一篇文章將於3月15日的e-zone 刊登,敬請留意。:grin: 個人blog + Adsense = 商業網站? 近兩個月,大家可能發現不少香港及台灣的blog,都多了由Google 提供的廣告。 很多人都簡稱這些廣告做Adsense,但正確的全名應是Adsense for content。 其實Google Adsense分為三種,分別是Adsense for content,Adsense for search及推薦。 Adsense for search 是一個可放在blog的搜索引擎,除了可以當Google search外,更可當站內搜尋用。 搜尋結果的頁面有廣告,使用者如曾點擊,Google會分利潤給網主。 “推薦”是Google的產品推薦,如有任何人經你的blog下載並安裝有關軟件,網主亦可得到利潤。 至於Adsense for content,就可將Google 代理的廣告放到你的blog,只要展示量夠高,及有人點擊廣告你就可從中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