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idekick 的網摘: 2005-11-28”內,有一篇是inmedia報道,關於12.4大遊行的海報設計的。 在MacGrass的“不談政治,談設計”,說: 看到了一些12.4大遊行的海報設計,借用了iPod nano廣告設計,甚至相信是由那張相片改造的。手持的由iPod nano轉為民主倒退鳥籠。 我的介紹文字是這樣的: 根本就是同一隻手嘛… 要政改,也要守法罷? -_- 路過在我的網摘的留言,說: 抄唔代表犯法,何況不是直抄!香港人的法律知識真是... 如果你無睇過版權條例就亂咁吹,係好唔負責任o既表現~~~ fair use / fair dealing 聽過未? 香港人的知識版權意識… 係, 我唔應該一下子話所有香港人法律知識少, 起碼上面條link既留言者都算有返o的常識~~~ 重有, 版權並非絕對 以上遊行海報真係好難話佢犯法, 如果蘋果認為它的利益受損, 大可以告佢 然後才發現,在 inmedia 那邊,亦有很多留言,現摘錄一些: 反正並不影響 ipod nano 的銷量,有必要拘泥這個嗎? 對我來說,是否抄襲或應否抄襲,都不是重點;我覺得重點是:這是否好的挪用,在視覺傳達上,這是否有效有力。 做街板又好, 海報又好, 如果是一大班人一齊出, 好多時候由於意見不同, 出來的效果是一個妥協出來的效果, 再家上種種限制 (如法例要求街板清楚列明議員名字等), 所以本人認為是可以原諒的 (不單止值得原諒, 而且創意可嘉)! 我認識這海報設計者,他只是一個學生。支持民主的社運資源很少,我們沒有專業設計師,也不像親中派般有財有勢。 這不是甚麼拘泥甚麼或有沒有資源的問題. 人家不計較不代表你可以抄. 抄襲就是抄襲… 香港人的知識版權意識果然不夠,只知道無限保護版權擁有者,完全忽略所謂「合理應用」的權利……都是政府片面宣傳惹的禍。 在我看來,這個遊行海報︰ * 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