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不易

上星期五晚,參加了我們在facebook 裡設立的Hong Kong Bloggers Group所舉辦的第一次blogger 聚會
出席的blogger 約30 人,場面非常熱鬧;關於當日聚會,星屑醫生早幾天有較詳細的報道,亦可看Hong Kong Phooe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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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各人都有一段自我介紹的時間,由於在我之前的Victor 在席間提及香港Blog社群是否要成立一個團體的問題,所以我在自介的時段並沒有多談自己,反而用了來談這個問題。

根據軒爸的保守統計,香港的blog 起碼有四十萬個(Xanga 佔三十多萬);香港的blogosphere比起內地及台灣,雖然算不上成熟,但當大馬那邊只得數百華文blogger 也試著聯合起來搞自己的部落格祭時,香港的blogger 是否也可以嘗試多做一點甚麼?

這一兩年來,在不同的blogger 聚會時,都偶有談及這問題。

如果,當事情定性為簡單的“應否”問題時,很多人都會贊成,但人手何來呢?

說來湊巧,928的第一次blogger 聚會,與會者(包括我在內)共有五人曾是或正是HKPUG的幹事(阿當更是發起人)。要在香港成立一個社團,我們要到警署登記,要搞網站,到籌辦定期活動時要租場地,要預備活動內容,要聯絡參加者…… 這些,在在需要不少人力物力。

說回Blogger 的活動吧,例如兩年多前的“blog is blog”,我們要撰寫聯署信內容,要發信給各大傳媒;每當有blogger 參加聯署時,又要不斷的更新頁面資料……

又如上年搞的盲俠行Hong Kong Bloggers 團隊亦一樣,要不斷宣傳,收到參加者電郵時要代到網站登記,要發Group Mail 聯絡參加者,到活動當日要集合大家,不時打電話聯絡未到的人……

當真正落手落腳的人,來來去去都是那一兩個人時,後果可以想像吧?

同樣的情況,可能亦發生在 blog-you 那邊;我自己較少到訪blog-you的網站,間中會有朋友跟我說那邊的問題,例如聯播出了問題,討論區很靜甚麼的(最近HKBG的google group也很靜),我們都太慣於批評多於出力,有甚麼辦法?

今年,曾有網友問我還搞不搞盲俠行團隊,當我收到Orbis 的newsletter時,曾發e-mail問上年的參加者意見,很多人連回信都沒有……
(當然,我其實知道大家都忙,有時收到信後不立即覆就會忘了覆的了,我是不太意外的)

辦小活動都這樣艱辛,更莫講是真的成立一個團體了。
而,就算是籌辦(甚至只是參加)跟 blogging 相關的小活動,又會有人會說你是在扮blog 界代表,實在會有點洩氣的。

Jacky說:“其實 blog 界 = 「關心 blog 的一群人」罷了” (見大雄網站:“有趣的現象”的留言)

世界很大,香港的blogosphere 也不小(四十多萬啊),如果,真的想為香港的blog 社群多做點事,實際的參與及支持是好重要的。

要成立一個團體?我暫時未見出路。

以上,是我在這些日子的個人經歷及觀感,願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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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thoughts on “也許不易

  1. 我不明白成立一個團體的目的何在,如果只是想聚集一班寫 blog 的香港人,實在無此需要。如果想推動香港的寫 blog 風氣和地位,我很懷疑四十多萬 bloggers 中有多少人關心這點 (我相信 38 萬 香港 xanga 用戶都沒有興趣)。Blogger 的特色就是自發性,我很懷疑一個 “社團” 能扮演多大角色

  2. Angus,
    即是說, 如果要搞大型活動(例如類似內地的CnBloggerCon或台灣的BOF), 就需要有個團體來營運 (因為要有經費).
    如果只是想聚集一班寫 blog 的香港人, 實在沒有搞註冊團體的必要, 我都同意這點.

  3. Angus,
    香港的BSP, 跟內地及台灣的很不一樣… 我認識好些內地及台灣的blogger 朋友, 並知道他們是某些BSP的工作人員, 高層, 甚至CEO, 但香港, 卻不太認識這些”業界人士”. (除了Hang之外)
    之前看Jan’s Tech Blog, 知道MSN space的高層間中都會開開記者會, 講blog的事, 但關於Yahoo的, 我卻未聽聞過. (許是我孤陋寡聞)
    所以嘛… 完全不知道你的建議算不算天真… :p

  4. 其實大家不用太灰心,不用太勞氣。

    呢個世界,其實做乜都會有人話你 lee 話你 lo,因為呢個世界有唔同種類的人(也好彩是這樣)。

    如果要搞聚會,當然是小眾圍內搞好了。志同道合的,自然會走在一齊,而那聚會亦才有意思。

    團體若不是建基於「同志」,而是建基於「身份」(大家都寫 blog?)的話,那號召力/向心力當然會較約。你見那些大學內的「學生會」的存在都是政治(或供學生練習政治)為主,搞手永遠都會被人話 lee 話 lo。而且熱心人口較少。反而那些興趣小組(如橋牌學會、風帆社)的活動就異常踴躍,因為做得會員都是有心參與。

    「大家都寫 blog」其實並不足夠可以號召所有人 under 可個 umbrella。就像工人代表都有工聯會、街工與職工盟之分。誰也不是從屬誰,各有各做。只要大家「搞事」時都明白到自己不是要嘗試代表「所有」人,那就可相安無事。商業有商業搞,我們有我們搞,隱士們有隱士們唔搞,河水不犯井水。定位較清晰和不要太貪心想服務全世界的話,反而易成事之餘又較少話柄。

    如果要搞 conference 之類大型東東,我覺得如果沒有商業推動,根本不實際。要做,沒有辦法,最起碼要由 BSP 開始(如果計 xanga 的話),因為有九成幾的用家其實除了自己的朋友外,就只會接觸 BSP 所 project 出來的世界。與其要花 effort 搞一個大社團,倒不如花 effort 去 form 一個小 group 去找那些 Yahoo/MSN 的高層去溝通。

  5. 五師兄,
    謝你這長長的留言啊~ ^o^
    你說:

    與其要花 effort 搞一個大社團,倒不如花 effort 去 form 一個小 group 去找那些 Yahoo/MSN 的高層去溝通。

    那就算form 小group 也要effort啊~ (你知道, 類似的group 我不是沒有form 過, 好多時, 大家都回覆都懶, 莫講是做事)

    who’s gonna help and contribute?

  6. 做搞手既好煩既, 一陣又會比人話你做明仕啦.
    多做多錯, 少做少錯.

    又呢排我搵野都無再飛黎呢度, 反而變左飛去小奧個blog度, 我估佢個blog遲早都會比google修理一下.

  7. 那個 group 可以只是兩三個人(那現在已經有了!)。我想說的重點是,要嘗試代表很多人,很困難。Send email 沒人覆,正常,因為可能有意思參與的人都已有份做了。這些東西不用民主,也冇得民主。要等人覆才做,因為我們覺得我們是嘗試去代表「Blog 界」,所以覺得不好「自把自為」。但問得幾多人?要四十萬人公投?不如不要當自己在搞「Blog 界」的事,而只是在搞「一班關心 Blog 事的人」的事。你話自己代表 blog 界,好多人出聲。你話自己 care 香港 blog,冇人可以 challenge 你。

    「who’s gonna help and contribute?」只要是 working hours,我都可以嘗試努力 spare 出來。反而工餘時間就要對住 Jac Jac 和老婆了。

  8. 五師兄,

    Send email 沒人覆,正常,因為可能有意思參與的人都已有份做了。

    梗係唔係啦, 如果係就好~ 🙂

    要等人覆才做…

    好多時都係冇人覆冇人做啦~

    你話自己代表 blog 界,好多人出聲。

    根本就冇人話過自己代表 blog 界, 但依然有人出聲~
    不過也罷,
    這篇文, 主旨係想講, 冇乜人落手落腳做o野o既問題.
    🙂

  9. 「可能有意思參與的人都已有份做了。」我的意思都是,冇人覆,冇人做,即是冇人「有意思參與」,所以亦冇得強求。

    「這篇文, 主旨係想講, 冇乜人落手落腳做o野o既問題.」我這幾篇留言主旨係想講,只要是辦公時間而不是家庭時間,我可以幫手。

  10. 同工聯會果 d 唔同,如果攪個 blogger 聯會,諗唔到可以做 d 乜,
    寫 blog 好似寫日記,係好個人既事,只不過係將日記放左上網,
    俾人睇下交流下咁,而每個人既背景,喜好,題材都唔同,
    夾硬 group 埋一齊,無乜意思,如果拉上政治立場更加萬萬不可
    (如果攪左出黎去參加要求2012 普選,even 幾有理由都好,唔會所有人同意)

    反而當係非經常性聚會,係有大議題時真係攪個 focus group , 咁定位會清楚好多,
    好似上次食飯有提過為侵權立法既事,其實都同 blogger 好有關係,
    係咪貼個 hello kitty 係 blog 就會俾人拉,咁其實呢 d 咁既 focus group 係可以試下攪,
    一來係自願參與,二黎唔駛次次聚埋都係飲飲食食,講兩句就散,
    而真係可以做 d 野出黎,咁就有的放矢好多,當然飯局易攪,focus group 又另一回事

  11. 無名,
    邊個話飯局易搞o架?
    就如928 個event, 要諗聚會地方, book 場, 自動波點菜, 要人group 名單, print 名單, print label, 要計數, 要收錢. 事後要post 相, 要post link, 要tag 人……
    就算係呢類聚會都有好多鎖碎事要做o架~ :p

  12. 無明/無名:飯局真係好難搞。真的要多謝幾位姐姐!

    我只是負責接阿牛,叫酒,叫嚷,和後來 tag 相。

    好彩冇乜人甩底,如果唔係仲煩!

  13. Do you think Bloggers really want/need such a society?
    Some blogs are o’standing just becos the visit and respond frequency is high, but how about others like us? We just want a platform to write and share with those who really appreciate our writings, but not expect a formal society for that…

  14. Fatsoo,
    請看第3個留言…

    現在, 只不過是, 當有人覺得”何不成立一個團體”時, 我就此事提供意見, 說明其實不易, 並拿出來討論討論而已.

    又另, 其實是沒有砥觸的.

  15. 不怪得會見到暗黑有那篇文(雖然未必有關連)。

    有時候,你們不自覺的進入高地,才會讓人不想參加做搞手、甚至去參與;
    或者你們真的不認為自己是在高地上的,只是我總覺得,
    若想為Blog 界做一些事、推動一點甚麼的話,
    放下身段與先見,才會更事半功倍吧。
    或者會覺得我在說空話、又只懂說而不會做,
    但看完這篇文與一些留言後,
    個人感覺就是更不想參與了,
    因為覺得有無形的怨氣在發放——當然又可說旁觀者批評容易、
    甚至被以為在打壓個人的分享自由或吹毛求疵;
    只是若真想更多人聚集的話,
    我不會這樣「分享」……只會事倍功半。
    做召集人難嗎?是難的,
    打電話約地點安排場地行程吃喝交通誰與誰不和誰會遲到早退收錢找錢照顧女士甚至醉酒者如何回家……大概三個人都做不好吧;
    但鮮有召集人會在活動完結之後,細數自己做過了幾多……明白、分享嘛,
    不過的而且確,有時候講來講去都是三幅被,
    今天你說了,不會推動到一點甚麼,甚至偶爾更會倒退一步。
    總會想,與其用心講,
    不如用心做、用心讀Blog、用心記Blog。
    可以的話,試試回回頭吧。

    當然始終只是個人觀感,但願不會有太多人如我這般感覺。
    得罪莫怪。

  16. 我贊成五師兄的說法, 要先從一個小group做起,如果只是用”寫blog人”去做一個團體的話,這樣對好多人來說興趣就不太大,因為好多寫blog的目的只是一種興趣,一種娛樂.

  17. Hmm…digesting all the posts…

    Tossing an idea out here –

    How about a monthly meet, so that newcomers/new bloggers can have a chance to meet up with the seasoned veterans. A chance for all to meet up and chat up, not necessarily needing any agenda. Free form. We only need to book up a restaurant/bar and have others come and go. All cash base, order all you want. Whoever takes pics, tags them on Facebook. Making it a casual gathering is the key thing I believe.

    Just my 2cents.

  18. five,
    冇睇暗黑篇文啊~ (你指佢又有新o野?)
    我呢篇文番說話, 其實係928聚會當日講o個d, 因為有人提議想搞團體, 我就以過來人身份分享”搞事”o既經歷, 說明”也許不易”.

    其實之前好多次聚會都係公開o既, (我甚至唔係搞手, 只係冇啦啦變o左”做o野o既人”), 例如今次928 o係facebook 個group, 咩人都可以參加.
    又例如上次google 聚會, 都係公開放o係gooogle group, 公開參加.
    唔通facebook 同google group 係高地? :p

    讓你覺得是在埋怨, 請諒…
    我只是想跟某些人說明, 搞小聚會都咁多o野做, 莫講是搞咩團體…

    更希望未來日子, 無論係咩人咩搞聚會、活動, 都有更多人肯伸出援手.
    (例如928, 星屑係creator, 但vivien係主動搵地方, 黛主動print list print label o既人…)

    如此而已. 🙂

    不得罪, 謝留言~ ^___^

  19. 唉, 我不過係舊小蕃茄, 唔使發哂火既, 黎黎黎, 欴杯野先 💡
    其實我都唔明你地成日都話要推推推, 都唔知你地想推乜鬼. 扑係唔使特定某幾個呀姐呀哥去推嫁, 呢樣野其實大家日日都做緊嫁啦, 你理得我打狗屎垃圾說三道四定係教你月球運行理論啦, 都係一樣以文會友, 咀型差唔多既咪間唔中約出黎吹下水食個飯, 最多咪搞下行山旅行活動, 咁都已經好足夠啦.

    你地之前都搞左個HKBG, 佢依家咪一樣好似半死咁典左係度, 所以整都係由yahoo/sina佢地搞, 個效用實際d.

    我呢d小蕃茄, 無權無位無墨水, 食住花生等睇戲, 當然係我不二之選啦, 唔通要幫你剪條blogger是我家, 怎捨得失去它既七十年代愛國左仔片咩?

  20. 我將一項活動的申請表格放在自己的Blog 內、家門前、甚至朋友聚腳的cafe,
    某程度上來說也可以說是公開讓人參加,
    只是人家會不會因此而想參加、又或是本來不會去這些地方的人能否參加到,
    卻是另一回事。

    不過我想說的「高地」,並不是指這個……
    或者都離題了,算吧。

  21. five,
    如果逐家逐戶的邀請, 是否又是良策?
    到頭來又會變了是spam, 賣廣告?
    很多這樣的迷思.

    互聯網, 看似很方便聯絡, 但又好像很難.
    當河水自認了是河水, 就不願去溝井水. :p

    有時, 要看誰肯踏上第一步吧?
    例如你肯來留言, 就沒有了所謂的高低地, 大家都在同一個平面.

    不過, 例如我間中會去暗黑度留言, 佢都o黎過我度留言.
    但好似都”唔係好得”咁, 我都唔識講~ :p
    或者, 被暗黑笑得多(雖然可能會有人會話”而家講緊你咩?”), 我都驚驚o地… -__-”

    當然, 冇人話過一定要”成為一班人”, 但我覺得, 好多時d 聚會其實好公開 (例如facebook 的928 都有好多我唔識o既新朋友, 他們都不是別人眼中的”高地人”)

    所以嘛~~ 咁囉~ 🙂

    只是人家會不會因此而想參加、又或是本來不會去這些地方的人能否參加到,
    卻是另一回事。

    我猜, 就是因為這樣, 所以有人提議想有一個更正式的團體, 其中一點就是想有一個”更公開”的平台, 讓所有人都可以獲得這些資訊.
    Facebook 的group 其實都算是一個好地方.
    有興趣的話, 希望你(及其他人) 會加入~ 🙂

  22. sidekick on 5/10/2007 at 3:26 pm said:

    無名,
    邊個話飯局易搞o架?
    就如928 個event, 要諗聚會地方, book 場, 自動波點菜, 要人group 名單, print 名單, print label, 要計數, 要收錢. 事後要post 相, 要post link, 要tag 人……
    就算係呢類聚會都有好多鎖碎事要做o架~ :p

    唔好意思,我既意思應該係相對易攪先掂,
    琴晚都去左 iphone 開箱大會,都成四十幾五十人,
    見到 d 攪手都好忙,不過相對要攪一個會,咁應該易好多吧

    同埋要搵到一個會既存在意義,先有需要攪,呢個先係重點

  23. 我係願意幫手嗰個,只係自己知自己事,在一堆巨人中,我做唔到啲乜,不過你都count我啦!

    哩個世界總有人肯付出,可能其實有人想幫手,但又唔知要做啲乜或點樣先可以插隻手落喇! 不如搵人策劃一吓,有咗計劃之後攤出嚟,(唔排除)可能有好多人都會有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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