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蘋果日報頭版。
昨天沒有大新聞嗎?
為何要將新聞娛樂化?
我覺得,這對已逝的人,及那位女孩子,都不尊重。
人家都說了不接受訪問,為何還要這麼高調的轉載她的網誌內容?
蘋果可否多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及不要強逼幾十萬讀者跟蘋果一起消費他人的哀傷?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節錄)
我們的理念
我們確信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
我們確信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具體呈現,獲基本法保障。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應竭力維護新聞自由,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須遵循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
我們認為傳媒機構擁有者及新聞行政人員,更有責任鼓勵和要求員工信守這些理念。操守守則
4. 新聞從業員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採訪及報道其私生活時,應具合理理由,適當處理,避免侵擾個人私隱。
《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 (摘要)下載全文word file
第4章 香港傳媒的侵犯私隱行為
“侵擾他人獨處或與外界隔離的境況”與“宣揚私隱”的分別
4.14 關於傳媒侵犯個人私隱的投訴主要分為兩類:
(a) 使用侵犯私隱的手法(例如擅闖他人地方、暗中記錄、截取私人通訊、長時間監視、及作出失實陳述)來獲取個人資料作出版或廣播之用;及
(b) 在當事人不情願的情況下把(不管用何種方法取得的)關於他的私人資料公開,不論公開的資料是否準確。若個案涉及在報章上刊登圖片,令人反感之處可能與記者拍攝或取得圖片的方法有關,或與報社刊登圖片有關,或兩者都有關係。在某些個案裏,令人反感的是拍攝照片的做法,但在另一些個案則是在報章刊登圖片的做法。
4.16 當事人同意與否—— 當事人願意接受記者訪問此一事實不一定表示他亦同意記者拍攝他或他的財物(例如掛在牆上的私人照片或放在桌面上的文件),亦不一定表示他同意報章刊登他的個人資料(包括他的姓名、年齡及地址)和刊登未經他同意便拍下的照片。第5章 傳媒侵犯私隱對受害人的影響
5.2 雖然傳媒的侵犯私隱行為對一般市民和公眾人物的影響無分彼此,但我們最關心的是那些沒有博取宣傳卻突然受到傳媒注意的普通市民。他們通常是由於成為罪行受害人或捲入非他們所能控制的意外而被置於眾人目光之下。那些不理別人感受及揭發別人私隱的報道可以加深受害人在情緒上及心理上的苦楚,使他們受驚或受打擊之餘還要受到額外的苦惱和精神傷害。他們的學業、生意、事業、家庭關係以至身體及精神健康均可能因此受損。保護他們免受這種“第二度傷害”是公正的做法。
相關文章:請傳媒保護blogger!
延伸閱讀:
tommyjonk’s xanga:記得忘記
消防員的故事很有新聞價值,這點我們沒有人可以否定。但問題是,有沒有需要從死者的博客按圖索驥,並把死者朋友的生活照放在頭版??
好一個「甜心情人蛋糕」,記者們,編輯們,我知道這很JUICY,但你有沒有想過那些女士的心情?
Closer to Reality:無限放大
我們從報章以至大氣電波得到的,已是超額。大概香港真的掉進低壓區,欠缺新聞、欠缺新事物,害得每單稍具新聞性的報道,都不得不像無線處境劇那樣越拖越長,直至收視仆直為止。《中大學生報》如是,小甜甜遺產爭奪戰如是,德士古道三級火亦復如是。是大家太厭倦硬繃繃的政經新聞,還是真的太需要娛樂、太需要製造溫情與浪漫?
再談比較,即使是小報,這裡的報紙不會報導一般自殺新聞,或是人死了也未必提及死因,要登人家手斷腳斷更無可能,而這樣借死者的頭條真是叫我大開眼界,一眾討論區的人更大肆品評人家的戀事,相反明報被判不雅,鬼應你。
小奧,
越來越覺得, 香港的所謂道德是“硬道德”, 甚至可以加多個膠字, 是為“硬膠道德”……
供求問題,唔可以只話某某報紙,香港人質數亦太低,如果無人鍾意睇,報紙根本唔會以呢種方式報導。
我覺得奇怪, 點解記者咁勁搵到佢個BLOG, 我諗佢嘅朋友唔會比呱? 諗起都有啲驚. 我諗我都要寫定一篇傓情啲, “明顯地”放係sidebar等有乜事時, 等啲記者方便啲.
唉...我就係最怕呢樣野,死左之後我既blog先會變得多人睇,多人黎留言。
其實留言黎做咩?佢都睇唔到嫁啦。
我唔需要呢種突然關心,所以自開server有個好處,我過期唔交上網錢,人地就會cut左我,唔洗無拉拉突然多左幾千人黎睇我以前做過d咩,打過d咩。
人都死左,佢既過去已經唔重要。
想送花比我,最好依家送,唔好等我瓜q左之後先整個花圈黎,又摸唔到又嗅唔到,唔知做乜。
冇眼睇!成個社會亂晒籠…
好像萬人追看溏心風暴x師奶兵團一樣。新聞娛樂化,悲劇娛樂化,私隱娛樂化--讀者質素與傳媒操守相負相乘。
不過,關於留言,我認為留言表示敬意,就像簽弔唁冊一樣,沒有問題。不論死者能否看到。
同意之極,我也按捺不住罵了一頓
《蘋果》素來都是如此作風,以市場為主導,本身就毫無人性良心可言;假設如果共產主義佔大多數,你估佢還會不停話支持民主嗎?但本身份報紙做到內容有質素,起碼叫好睇,呢樣咪好野囉!
這個嗎,發死人財,生果報一貫風格,罵了多年..
這種報導,我反而不覺得出奇~~
其實都唔止蘋果,
尋日睇到 D 頭版真係係吹到咩一聲..
但係見到好多 Blogger 重史興致勃勃「推廣」當事人o既 Xanga..
無奈。
基本上 apple daily 係一份娛樂報..
大部份時間, 除左體育之外… 我都只係望個topic.. 就會唔再睇落去~
💡
我昨天看到這份報紙的大標題便以經呆了,
想不到這類型死人lum樓新聞亦可拉扯到私人感情的報導,
難道他們真的習慣了當狗仔嗎?
香港人(甚或,地球人)不是都習慣了當狗仔嗎。
否則巴士阿叔怎會如此出名﹖
原來言論自由都有自由市場。香港…….唉!
我想問一下~
之前好像在你這裡見過一個外國網頁的介紹
可以用來弄xanga,msn等等的頭像
好像打”chowan”然後咖啡中就會有”chowan”的字樣
不知是否我記錯了?因為我找不回那個網址
謝謝
我懷疑, 經過多年的潛移密化, 好多人都不意識到這樣做有甚麼問題了.
香港地而家除左電腦雜誌我都仲會買下之外,其他真係一切免談。
見到蘋果淪落都咁,真係好失望。 😥
我猜, 要search 也不難罷? 當然, 可能又有好多”有心人”報料…
咁, 如果我有事, 記者看了sidebar的”我要平反”, 就會話我死不眹目…
arthurson,
wordpress 真的有一個plugin, 是給”如果我有事”用的.
如果你一段時間沒更新時, 系統會有e-mail 提醒你, 如果再過一段時間都沒有回應, 系統就會發出你早已寫好的一篇文, 告訴大家, 你應該已經出o左事.
是“不出奇”,但這樣“不出奇”的事,連提也沒有人提,大家都忘記了是問題了……
哀哉!
我有同感,看見水果日報出現這樣的報導確實一點也不吃驚
但也像 sidekick 說的一樣是個大問題…
話說水果日報在臺灣剛推出的時候,有不少報紙也開始模仿它
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
風痕影,
今天跟朋友晚飯時, 也提起了台灣鱷魚咬甩手事件, 各大報紙都將照片大大張的放在頭版, 好像聽說過這是水果報的影響…
我也有聽說,不過當天我正好時間不多,只取了幾版來看,並沒有翻報紙的頭版,所以沒發覺這回事 @@
水果已經去到一個成精的境界,不會理他人的感受,凡是吸引肉眼以及好奇心的人物事情都一概報道……
petman,
其實有這樣做的不止水果啦.
每次提起這類事都會說是市場主導的結果, 但傳媒如將這當是藉口就真的更有問題.
敢問小踢, 是真的嗎? 不知這個plug-in會否適同於其他blog或網站?
Scandiholägg,
那個是wordpress 的plugin, 我不知道有否供給其他blog sysytem 的同類東東啊~
Living Online—生活在网络中: Death Switch, A Special Web Service
這個就是壹傳媒教導的手法。要突出,就要找到其他傳媒找不到的資訊。例如,到記者會不用拍人家的正面照,走去後台拍明星吃過的飯盒。到國內登台的不要拍演出,付錢讓清潔阿嬸開門拍明星睡過的床,丟了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