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竟是真

上回,在介紹Dreamlines這個小玩意時,洪雄熊留言說: 噢, 為甚麼妳的dreamlines這麼實在? 我看到的畫都是超抽象派的. 我猜,大家都沒有留意該網站的介紹了,在About Page內,其中一段是這樣寫著的: The system has been developed in Java and PHP. First, a PHP script makes a Google image search of the words entered by the user. Then, the Java applet retrieves the images one by one, and uses them as input to generate an ever-changing drawing. 其實Dreamlines的圖,是來自Google image search的。 亦因此,你不一定要輸入英文,其他語言也可以的。 […]

一本書引發的爭論

全文刊於2月1日出版的e-zone(442期),此為未經編輯的原裝版本,標題及內容會有少許分別。(得e-zone同意,我的專欄文字可於出版後的一星期,再於自己的blog刊出。) 下一篇文章將於2月15日的e-zone 刊登,敬請留意。:smile: 一本書引發的爭論 一年前,內地的胡戈惡搞了陳凱歌的電影《無極》,製成了《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 一年後,由香港新浪網、Why 出版合作出版的《Why we blog》,內有數篇blog的探討文章、blog教學及工具介紹、中港台blog大事表、38篇精選文章、62個網誌簡介、6位blogger訪問,是香港第一本有關blog的結集;而此書推出時,亦引發了blogger們對香港blog現況的爭論。

千千萬萬個無名

「以前的事,無人記念;將來的事,後來的人也不追憶。」 以這段聖經傳道書內的金句作為我blog的副題,從來都充滿矛盾感。 在我而言,blog,除了分享外,亦為記念,也可追憶。 所以,我會記得2月5日。 上年今日,我寫了“好死還是賴活?”,因為無名。 然後,上年11月15日,有網友在我cbox 留言,說: 你在無名那邊留了很多言,所以想告訴你一聲,無名已經走了。   是真的還是假的? 隨後幾天,該網友斷斷續續的說了這些: 是有報紙報導過(幾句),但如果只是為了證明而拿出來,大家就會知無名的真實名字和身份,這肯定不是無名的遺願。 無名也沒說過要告訴別人,只是我心裡接受不到無名這樣默默的離開。 或許當成是惡作劇會好些。畢竟對認識的人來說,無名生存抑或不在都是差不多。   那陣子,其實完全不懂反應。 我跟好友說: 我覺得自己沒有資格去因為他而不開心, 你知道,太廉價了~ 因為,我根本沒有為他做過些甚麼。 永遠記得《兩顆絕望的心》這電影。 一個人,只要“不被需要”,就活得好沒意思。 是的,我唯有“刻薄”地承認,“無名生存抑或不在都是差不多。” 面對這些情況,畢竟,我們可以做的,都很有限。 但,我很想說,在我們身邊,還有千千萬萬個無名。 又或,他們都不是無名;他們可能是我們的家人、朋友、同事、鄰居,甚至,是樓下的看更、報攤的伯伯、公司茶水部的嬸嬸…… 又或,是我們自己。 只要多點關心:一聲招呼、一個笑臉、一點鼓勵, 我們就有了名字, 我們就都不是無名。

夢境成真!

昨晚,我就是這樣緊緊的握著你的手。 一直沒有碰過你的手。 昨晚,跟你在街上並肩的走著走著,突然,你拖了我的手, 我的感覺是驚訝,但更多的,是甜。 雖然跟你認識了沒多久,但一切卻來得這樣理所當然, 你握得我好緊、好緊,而我,也不期然的用雙手去握著你的大手,覺得很可靠。 就這樣,我們一起的走過了大街小道,邊說邊笑的。 我們談過了甚麼話?我都記不起了! 今早醒來,心裡仍殘留著昨夜的暖意,令我不禁想起何韻詩的這首:《我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