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踢的綠野仙“蹤”

剛剛在流量計的 referal link看到這個: 我竟然在《綠野仙蹤書店》的連結內啊,而且還要在“好多字”的列上,超感動!:lol: sidekick 其實較少寫關於閱讀的文,而其他的鄰居,亦大部份都是文化人,能躋身在其中,真是與有榮焉! 嘿嘿,我可是《綠野仙蹤》的客仔及會員,雖然消費得不算多…… 嗯,如果可以有更多買書折扣就好了!嘩!我最近常放照片上來,下次再到書店,他們會否認得我?面紅啊!:eek: 不過啦,左上的《BLOG攬群書》就大可以刪去了,因為已是荒廢了的地方…… 這個群體 blog,其實是 sidekick於04年時建的,那時邀請了某專講書的新聞組的會員,將新聞組內的精選文章放上去,希望可以作為一個很好的 archive,但卻搞得不成功呢,實在滿可惜的…… 😥 如果可以的話,建議將豆瓣的《香港書蟲小組》加上去啊!又甚至,綠野仙蹤應該也可以成為豆瓣會員啦,也許可以成為中港愛書人的橋樑啊! 在此,跟綠野仙蹤書店說聲謝謝,希望你們看到此文後,不要將我的連結刪去! :p

兩個 wordpress theme

這個Wordpress theme 好看嗎? 我在theme viewer看到它的縮圖時,還以為header 的圖片是公路,看仔細一點,才知道是一大疊的信用卡。 是啊,這個模版的名字就是Credit Cards。 甚麼人會設計這樣的模版呢?是愛財如命的人?是日理萬機,日日幾百萬上落的金融界鉅子?還是欠下了好多卡數,要提醒自己的人呢?:grin: 到它的demo page看 footer的資料,赫然發現此模版竟然是由英國一家叫 Credit Card Guide 的商業網站免費提供的。 外國的商業網站,真的好有商業頭腦啊,竟然想到提供 blog 模版以作宣傳途徑,這個點子很不錯嘛! 比起《必理痛經痛blog》,是否更勝一籌?有型之餘,亦慳錢慳力慳時候?:shock:   同場加映:

像我這樣的一位客人

印象中,認識了《無由亂記》的Jaycy已經很久似的(翻查記錄,第一次收到她的留言是05年6月的事),一早就當了她是鄰居,有05年8月寫的“我的異想世界 (Alpha版)”作證。 Jaycy寫的文、拍的片好惹笑;剛認識Jaycy時,除了一口氣讀完她整個blog的文之外,更忍不住跟同事仔分享。曾幾何時,我跟那位同事,常常用豬頭罵可樂的話來罵對方:“冇用o架你,毛又食……” 然後一起大笑! 除了豬家養的大貓貓可樂外,剛於上年12月滿一歲的豬小利妹妹,亦令我心儀已久! 這個小霸王,到底有幾“喪”呢? 終於,在剛過去的年初六,我獲得Jaycy邀請,跟黛及Sputnik一起到她家拜年去! 而我,一踏進她家門的第一件事,是除鞋除襪! 除鞋是必然動作,但為何要除襪呢? 因為我要模彷豬頭及豬小利,做這個儀式--將臭襪襪放到可樂身上!!! 作為一位客人,我有夠變態吧!:lol:

情話綿綿「話」版權

全文刊於2月15日出版的e-zone(444期),此為未經編輯的原裝版本,標題及內容可能有少許分別。(得e-zone同意,我的專欄文字可於出版後的一星期,再於自己的blog刊出。) 下一篇文章將於3月1日的e-zone 刊登,敬請留意。:smile: 情話綿綿「話」版權 情人節快樂! 作為一位blogger,我打算在這個情人節,在blog上為情人寫下綿綿情話,再伴以那首我倆最愛唱的K歌作背景音樂,以表愛意。 但原來,我隨時會被檢控! 示愛當然無罪,但原來在網誌播歌,就算不提供音樂下載途徑亦有機會遭受檢控;據報章報導:「國際唱片業協會ù(IFPI) 今年將重點打擊網誌背景音樂的侵權行為,有專人24小時監察,並會向侵權網誌負責人發出警告,若勸喻無效不排除作出檢控。」 噢!那麼,不播歌,以圖畫代替吧!我的情人最喜歡叮噹的了(他不愛叫叮噹做多啦A夢),不如,我就到香港最著名的叮噹Fansite,找張可配合的叮噹圖片吧。 甚麼?這個已有八年的資料庫要關站了?原來有關機構要求他除下、刪除及暫停網站上的侵權圖片,否則有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而且,就算我從官方網站找到喜歡的叮噹圖片,並在blog上列明圖片來源,也有機會被控侵權啊! 雖然版權法第528章第39條列明,如屬批評、評論或報導時事,即不屬侵犯作品版權。 但是我的情書不屬上列,不能用作申辯理由;我要尊重版權法,要做個奉公守法的blogger啊。 算了,唯有只用文字,寫封別出心裁的情書,並提早一天放在blog上,讓他在情人節的凌晨,就看到我的心意吧。 怎料,今天一覺醒來,看到我的情書竟刊登了在某報,標題是「港女不要臉,blog上肉麻示愛」! 天!那篇「新聞」,佔了一半的內文是引用了我的文章,記者用了「報導」手法,這裡加幾句引子,那裡加幾句評論,就完成了一篇大作了。 我的blog明明用了Creative Commons的授權條款,聲明轉載時,要「處名、非商業、相同方式分享」,那份報紙怎可以未經我同意,就這樣取巧的用了我的文章,還要這樣取笑我! 當我這樣的尊重版權時,誰又尊重我的版權了? 在這個情人節,我的心碎了! 以上情節,純屬虛構,包括我有情人這事,各親朋網友不用探問。 但以上事例,卻是有根有據。 在網誌播有版權的背景音樂是侵權行為,放有版權的圖片是侵權行為,但,報章擅自使用blog上的文章,難道不也是侵權行為嗎? 有blogger指出,香港最新的數碼版權諮詢仍然是只關注大企業的版權。 大公司有財力控告網民,但當blogger反過來被侵權時,我們除了可以在自己的blog上說說之外,還可以怎樣呢? 延伸閱讀:知識產權關注小組

我像利是封!

我像利是封!:lol: 從來也不愛穿紅色的我,今年年初一搞搞新意思,也穿起紅衣來! 湊巧,原來姐姐也有一件差不多的,於是初一晚,到外婆家吃過晚飯,回到老家後,姐姐特地換上紅衣跟我合照! 我跟我姐的樣子不太像的,她的眼睛大我好多,樣子甜甜的。

冠而拜早年

各位哥哥姐姐好,我是陳冠而! 昨天是年廿八,由於之前兩天,sidekick ee 都很乖的幫婆婆做家務(她是油漆工啊!),所以年廿八就休息一天,不需要洗邋遢了! 這天,也是二舅父休息的日子啊,我們吃過晚飯,又看完十兄弟之後,舅父和sidekick ee 就帶我去逛花市了!

情人你我彷似,無題兩個章節

我大部份的情人節都好像是沒有情人的,也唯有說習慣了。 :p 今年也是啦!真遜! -___-” 沒有情人就沒有情人啦,情人節依然有其他事要做,例如稍後我要帶冠而去行花市。 🙂 (還有,我今期在ezone的專欄文字也是跟情人節有關的,我覺得寫得好好笑啦! 我越來越喜歡自謔了!) 這兩個小玩意,都是從 Cow 那邊看到的,在此跟大家分享,這些與情人節有關的小玩意!:)

一週大小事回顧

這個星期,sidekick 有好多奇遇呢!:lol: 冒險+樂園 2月3日,跟我姐、冠而一起去玩。 本來也想帶冠而到黃埔的Yo Park玩的,但新開張不久的Yo Park,竟然在內部裝修,要8號才再重開,真是奇怪…… 於是,唯有只到冒險樂園玩了。 上一星期的腸胃不適仍然持續,於是冠而在樂園,而我在冒險,很怕玩得忘形,一不小心肚瀉就出洋相了,幸好沒事發生!:arrow: N年沒拍過貼紙相,跟冠而、我姐合照一幅,貼紙機的美白效果是非常神奇的,所以效果不錯!:e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