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ekick 的網上電台訪問

本來今晚 (12月5日),會到七一電台,為 12月6日的“女人話事”節目做錄音訪問。 但因為傷風,聲都變埋,又怕傳染人,所以決定改期,寧願明晚做 Live! 好緊張!:eek: 8月份收到邀請時,節目主持人碧琪想以: “經營部落格的女子”為主題。 當初,敏感的小踢,聽到節目名“女人話事”及主題 “經營部落格的女子”,就有點怕; 於是回覆: 許是我不嬲男仔頭? 我最怕就係人label 咗我係女仔,(莫講話女人) 再用呢個角度去同我討論原本係一件中性嘅嘢(寫blog)… (成日响 blog 比人誤以為係仔,我都不知幾高興, 證明我有爽快嘅 blog 風) 😛 我唔介意用女性角度同任何人談性,因為我冇咩可能用到男性角度去想、去談。 但, blog 之嘛,男仔女仔有咩分別? 要專登間開,是因為寫 blog 嘅女仔少嗎?我又不覺得。 從來都認自己想推香港 blog 文化啦,所以唔介意真人發聲,講多d嘢… 在提供更多個“blog”資料給主持時,我曾列出一些較有特色的文章給她; 如果,你想“重頭認識”小踢,及重溫一下這些舊文,這些文章,可以一看: 較多留言的文章: 〔內容很有趣, 除了關於香港blogosphere 外,也有個人的(例如生日),blog 小玩意,講歌的,甚麼都有~〕 MeroMero小水滴 我的異想世界 (Alpha版) 討論:轉載文章、連結、圖片、音樂的指引 Just another Sidekick@Yahoo! 360° 某年今日 BLOG>網上日記(2) Blog文化?主流媒體的食古不化! 八月雪 我看”獨立媒體”的”博客精選” 香港 Blog 網站的報章報道 […]

香港 Blog 討論 (hk_blog_discuss)

四月尾時,由於某電視節目,引發了一輪香港Blogger關於Blog的討論。 詳見: Blog!點止係「網上日記」咁簡單! 及 Blogger 近日對“是次事件”或“Blog 的定義”的討論 最近,在MySinaBlog那邊,發現了新一輪對“Blog 的定義”的討論,可讀性甚高: 爛兔記: 無差別創作流-齊來寫BLOG! moliuOLOGY: 我的BLOG 我的壁報板 爛兔記: 無差別創作流-齊來寫BLOG!(下) 其實,一直沒有停止收錄關於 Blog 的討論文章,大家有興趣可看看 del.icio.us內的網摘:hk_blog_discuss 如果你發現更多的相關文章,或者你有文章發表,你可以: 在del.icio.us設立戶口,將連結記錄(bookmark) , 於tag的欄位,填上:hk_blog_discuss 一起為香港的Blog文化(如有的話)紀錄,留下一麟半爪。

訪問:New kids on the blog

這是8月23日左右,登於SCMP的訪問。 New kids on the blog By Carrie Chan MEET SIDEKICK, one of Hong Kong’s more quoted bloggers. A media-industry worker, she started her internet musings with reflections on her daily life. These days, though, her topics range from the latest gadgetry to comments on song-writers or the legacy of China’s struggle against the Japanese […]

K Post?

甚麼是“K Post”?看“解放北路”的註釋: 他約我去迪士尼、他約我去許留山、Google Earth、Google Moon、MS Virtual Earth、Yahoo Widgets,教我知道 blog 其實是卡拉 OK。人人都以精簡若都市日報的方法報導相同的事,唱返兩咀咪執輸;cap 幅圖出個 post 以示眼明(手快通常是另一回事),批評幾句以示眼角高。 Blog,某程度上,是我們的流水帳~ 日誌日誌,縱或無無聊聊,看到有趣的,便隨手一記。 譬如那些沒營養的小測驗,返工時間揸揸流攤, 得到或有共鳴或覺搞笑的結果,實在會想分享一下。 而我,更愛從中,顧左右而言他;當是給某人、或給自己的暗語, 也隨勢為文章增值。 同一題材,放在不同人手裡,自有不同效果; 是高手、低手, 或是順手,純看個人意願。 就如留言,可以只是一個“:smile:”,也可以獨立成文。 於是,有樣東西,叫做 trackback。

今日,Blogger 會報道嗎?

7月14日,收到 RebuildHK 的電郵,是關於“7.16 「毓民封咪 言論受壓」燭光晚會”的。 雖然,我在“香港人民廣播電台”的「七一遊行Live!」的訪問曾說過,當收到一些關於民主活動的消息時,我會覺得自己有責任去報道。 但這次,卻遲疑了一下。 我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關心政治的人;不一定每天看港聞,不太關心外地的戰火。 有的,只是一些比較大是大非的觀念,例如對“八九六四”念念不忘,希望香港會有普選。 所以我會參加“六四晚會”、“七一遊行”。很簡單。 但,這次我不能就“毓民封咪、港台停播馬”之類,跟“香港言論自由受壓”,畫上等號。 rikkie在「明日,傳媒會報道嗎?」一文提到: 有人(包括讀書人和傳媒人)說:「一兩個特別激的人,與管理層内部矛盾,不能開咪,不算什麽損害言論自由。是否馬照播,也是資源問題而已。」 天呀!假如他們誠心相信,不是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就真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每棵樹死掉都可有很多個別原因,但最有生氣的幾棵突然同一時間離奇死亡和生病,我們還不問大環境出了什麽問題? 天呀!某程度上,我也真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其中一名。 據 rikkie 說: 當晚台上問過:「明日,報紙、電台、電視、會報道今晚的集會嗎?」 rikkie又說: 還好,我們開始有Blog,有網上電台。 那麼,Blogger 會報道嗎? 除 RebuildHK外,昨晚,網友 tkkang 亦給了我電郵,告訴我,他的“HK Saturday Night Freeddom of Expression Fever” Party photoblog 小踢立場暫時依舊,雖不盡認同“很多事”,但原來仍以報道為己任,所以立此文,了件心事。 🙂   又及:rikkie有份參與的那個“Civic Express香港博客棧”,用的雖是WordPress,但不論是留言或Trackback,卻都不會顯示回應者的URL,我覺得,這實在會防礙“交流自由”啊。 我早兩日已在他們的“開檔宣言”反映過,卻一直未見答覆,憾甚。 補充:香港博客棧說,他們的指定態度是:“敢講,敢玩,敢挑戰。” 鞋!咁都唔得?咁都得?!     延伸閱讀: 奕日回憶錄:言論自由 Sam:喪鐘為你我而敲 後悔已太遲 Hong Kong Digital Vision:Freedom […]

喜三飛!^o^

始終面世了! 之前在其中一人的blog看到預告,已猜到另外二人是誰,覺得她們很同聲同氣的! 希望她們的《飛磚會》,又拋磚、又拋肉玉! Congrats~~~ 💡 大力推介:飛磚會 原本三個不相干的人各自各生活著. 由最初一句無心的話卻就成了事實. 儘管是三分鐘三天三個月還是三年. 緣份把這三個不相干的人連成一線. Milkjar漂流印記亂衝亂撞三個博客. 其實我們都一樣, 其實我們並不一樣. 走在一起只是為了非專業性的畫畫玩玩. 1 + 1 + 1 = 3 集合起來就成為了一種力量. 我們就由這裡開始. 三個人一起飛~~~~磚會.

討論:轉載文章、連結、圖片、音樂的指引

港燦筆記最新的一篇Blog叫“ 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因為港燦在Blog中貼了些版權不屬於他的圖片及聲音檔連結;他說: 尊重版權是每個 blogger 最基本的操守,一位連最基本操守都做不到的 blogger,不應再寫,因他的誠信和人格已完全破產。 我無資格寫 blog,再見。 詳情可見他最近幾篇文章及留言。 而在香港仔公國的Blog,就近日關於抄襲文章的事件,及聞見思錄的“我的孿生腦袋?”內,亦有很多討論。 其中,火炎火在香港仔那邊說: 你好。關於剽竊,有件事非常希望你們bloggers也拿出來討論一下。就是轉貼圖片時的基本禮節。 因為我覺得bloggers不問自取不引出處的“借圖”程度,實在跟抄Blog人的行為沒兩樣。 很可惜,我看了這麼多“借圖”的Blog,目前就只有以下的blog在這方面做得比較恰當: http://parrotfashion.blogspot.com/2005/05/blog-post_02.html 至少它會附帶版權持有者。不足之處是並非每張圖片都有附引攝影師或畫家的名字(不過看得出對方已經很努力去找)。 最近,Wilson已在Blog內發表了兩篇關於版權及轉載的文章,分別是: 緣起 如何轉載以Creative Commons條款發佈的文章? 對於港燦的決定,我沒話可說。 但火炎炎君提出的“轉貼圖片時的基本禮節”,實在很值得討論。 關於轉載文章、連結、圖片、音樂的事宜,我們能否列出一些較清晰的指引,讓Blogger們可以跟著做呢? 好!先由圖片說起!(請幫忙修正) 我想從圖片的分類、個人Blog的定性及版權法去列出幾個分類。 下列是我拋的磚,有點亂。 如資料有用,我想,定出了可觀的圖片分類後,就可放上hkbloggers.org 的wiki,大家一起訂出較清晰的轉載指引。 一、產品圖片。如唱片封面、電影海報、品牌Logo 例:大家近日談論陳奕迅的新專輯,網上有關此專輯的圖片來源多的是,你轉貼的,不論是從網上找來,或是自行scan,都是那個封面,那該如何處理? 做法:是否在圖片下加一個正東唱片的連結就恰當呢? 又或,我們根本無權轉貼此圖片呢? 二、個人原創的圖片。如別人拍的照片,或screen capture。 例如我前一篇文介紹MeroMero,我就取用了小倩這張cap 圖,亦加了註明。這是否已經足夠? 在這個case,小倩的Blog沒有用creative commons的license。 問題:有creative commons 和沒有creative commons 的轉載指引。 三、在商業網站/報章的cap 圖。如股市走勢圖。 港燦說: 因我好多圖係從報紙及財經網 cap / link 過來,法例上就算我貼左條 link,該網其實亦未授權我轉載它任何圖片和內容,或要先付錢才可轉貼。 Blog 的定性: Willsin說,在Blog上的轉載乃作討論之用,火炎火亦說,Blog是”非商業用途”。 […]

活動:十個我最喜愛的網誌

你喜歡的會有幾個 是一個兩個 還是很多很多 你喜歡的會有幾個 是兩個三個 還是更多更多 你喜歡的會有幾個 是一個兩個 還是很多很多 你喜歡的會有幾個 你喜歡的很多很多 有沒有我? 摘自周華健的歌:《你喜歡的會有幾個》 他說的,是人。 我說的,是Blog。 大部份的Blog,都會有自己的Blog List。 但,如你要在當中(又或不在當中),選出10個自己最喜愛的,你會選哪些? hkbloggers.com 的最新活動:十個我最喜愛的網誌。 詳情: Blog友Pig,發起了一個推介網誌的活動,現名為十個我最喜愛的網誌。 參加方法: 請寫一篇文章,介紹十個你最喜愛的的網誌。 在文章內貼上此活動的Logo: html script: <a href=”http://blog-you.com/archives/2005/05/29/39″ rel=”nofollow”><img src=”http://blog-you.com/topblog2.jpg”></a> 或 html script: <a href=”http://blog-you.com/archives/2005/05/29/39″ rel=”nofollow”><img src=”http://blog-you.com/topblog3.jpg”></a>   為該篇文章(而不是那十個blog) 加上del.icio.us的書簽(於tag的欄位,填上:10_blogs)或technorati tag。 加上del.icio.us會員。 (ii) 登入

很有營養的Blog界牛肉汁

以下內容,轉載自Hompy Forum內,網管牛肉寫的話,很有意思,值得記下。 亦好對此事做一個較完整的紀錄。   之一 HK Bloggers Group應做的他們做了;Hompy能做的,Hompy也做了。 下一步,就是要看我們怎去建立好Blog的文化風氣。 我想,這是HK Bloggers Group網友們不會反對的目標;雖然我沒有熱烈回應,不過我這兩天看了許多他們為Blog友作出的貢獻,個人來講,我覺得好堅,沒有他們,Blog在香港可能會淪為日記。 他們當中「某些會員不具名」地留言,借蛋撻一事攻擊Hompy官方,甚至在一些Blog之中又假借HK Bloggers Group之名想將事件惡化。 不要緊,哪些人就像Forum.now.com.hk入面部份會員一樣,自己投入的團體有事,不理三七廿一就挺身而出先。 Forum.now皇宮部份會員為撐蛋撻而說了許多「錯誤」的話,他們自己知道是一時衝動的,不過覆水難收,回頭太遲。雙方的這些人的說話不代表也不能代表背後默默耕耘的兩個官方,既然不代表甚麼,又何必回應這些遊離份子? 網上的交流就是這樣,一個討論 topic,一個版面,觀眾就是分正、反兩個陣營,上網經驗不足者,很容易忽視,其實事件發展之中段,已經跟原本背後正、反雙方的理念離題太遠。 於是乎在分別的兩個討論區內,以上至下的線性方式閱讀留言,大家就會覺得雙方嘈得激烈,甚至把部份插科打混者的留言,計入對方陣營帳簿。 結果呢? 就出現了HK Bloggers Group的人只懂極盡諷刺之能事,不協助Hompy這Blog的新秀發展云云的說法;另一邊,就出現了Hompy縱容用戶抄文、說歪理,專養無恥之徒的說法。 這兩個結果是事實嗎?理智的人自然知道答案。 其實,全是網上交流上造成的誤會,尤其是兩邊都有訪客不留名而扮有立場,火上加油的時候。 因此,HK Bloggers Group只讓會員留言,其實是正常不過的做法;就正如細仔早前在Forum把Topic Lock了的做法一樣。 不同的網上討論區,因應不同情況有不同管理手法,這些手法都是就會員風氣、當時情況以及該討論區的歷史而進行的,陰謀論者有何必想太過多? 之二 我想,可能不少希望事件能推動健康Blog文化的HK Bloggers Group,甚至其他不屬哪一Group而喜歡Blog的朋友,正關注此話題,所以趁機會我想說多一些。 FORUM.now.com.hk,走了一年多的路,經歷很多。第一天,大家都覺得PCCW及NOW.com這麼大的財團搞Forum還有言論得去邊?(包括公司內一些同事,以及我自己也有少少顧慮) FORUM.now.com.hk能夠堅持至今天,就是我們的方向總是希望能為香港的Internet做一點甚麼,我知道距離目標很遠,因為我們久不久還要出來勸人不要講粗口、勸人唔好靠人多說歪理嚇走人。 不過,我們仍算是健康的發展當中。 許多人都懷疑now.com一定會為Forum或Hompy請或找定一班寫手,谷人氣。 其實一個都沒有,我們請來的幫手,就只有幫手為Forum會員搞一搞Event活動而已, 絕無寫手。 NOW.com由Forum走到Blog的範圍,這一步絕不易走。 不易在於我們對Blog經驗不多,而且Blog對大公司來說也是很高言論風險的平台。Hompy仍然是Beta真是一點也不錯,因為Hompy可以為香港的Blog界付出的空間還有很多。 起碼,Hompy是第一個香港大型Blog站向前行第一步的,我們還真需要同業的教導、監察、建議及支持。否則,Blog將要淪為吹水或日記之地。 在過天Blog界爭論不休的三天,商業電台的Forum.881903.com關閉了。(這實在值得另題討論得很) (sidekick按:仍在啊~)大家看,沒規模的網上平台多發揮正面作用擴大Internet文化;有規模的網上平台又會因其他營運壓力而變得多難走? 我自己跟大部份Blogger或Forum用戶一樣,從自己一班人私下搞網站forum走到背負一個公司名義搞網站搞forum。 一起要努力的,還是長路漫漫。(長路漫漫這詞,我真忘記quote自哪了, hehe) 之三 越說越多越說越遠。 因為Forum又好Blog又好Hompy又好要繼續發展(不論是否NOW.com的),都還有太多值得學習及分享的地方。 藉今次事件,認識了許多Blog的團體,他們都是熱心投入的網上社群,肯定他們能分享的經驗及熱情不比我或不比NOW.com少。 而我們(或者是我個人),希望能分享給其他投入搞網上社群的朋友的東西也不少。 (例如點樣平衡受公司壓力又同時搞大單野、或者如何利用資源平衡付出推動Internet又盡量保下公司本之類) […]

尊重原創,推廣良好Blog 文化

事件:5月24日凌晨,Willsin 發現自己的原創文章,被網上行的Hompy會員抄襲,其後更發現該Hompy會員抄襲了其他Blogger多篇文章。 行動: 1/ 於Hompy Forum 投訴  2/ 於Google Group 的Hong Kong Bloggers Group 發表此事 結果: 1/ 5月25日凌晨,抄文者在自己的Blog、Hong Kong Bloggers Group 、及Willsin 的Blog 公開道歉 2/ 5月25日中午,Hompy 官方亦發表了就《抄文》事件的聲明及警告。 事件似暫告一段落。 但抄文者的聲明啟事 內,並未承認自己是刻意抄襲, 而Hompy Forum內的反應,更有不少人認為“抄文”是小事。 看來,要推廣Blog 文化,也要做好“尊重原創”的教育。   延伸閱讀: Fred @獨立媒體: *抄抄抄,抄了又如何?* 網絡暴民 Jacky’s BLOG :抄 Blog 事件 大雄網站 :又不是交功課…… Dear Life:重要公告 Willsin:Round Up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一) 香港仔公國 :抄襲小說(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