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霑叔的信

轉載自2004年11月25日蘋果日報

親愛的霑叔:
你從沒有叫我們效法你,但在過去的幾十年,我敢說,每一個活在香港的男人,都在學你。可是我們都不像話,我們都學不到你。
你是創作界的馬拉松健將,又是十項全能的巨星。你卻從不自滿。你好奇,你博學,一次又一次將藝術與人生領悟交融為示範作品,讓我們學著模仿。
你讓我們見識到,瀟灑並非不食人間煙火,創作也不是自鳴清高。一切世俗的悲歡愛恨、正義豪氣,都有不容抹煞的位置。風流快活,毋須忌諱。天南地北,盡在一心,錢銀女人,可以迷戀得有情有義。
我清楚記得,那次你與熱戀多年的女友分手後,在咖啡室中清減的面容裡依舊豪邁的笑聲。
我清楚記得,你曾鬼馬地告訴我,與女友在車中百厭時,一腳撐破了車頭玻璃的風趣。
我清楚記得,你仍舊對電影神魂顛倒,希望再執導筒,拍一部關於香港的音樂劇。
我清楚記得,你說每次駕車在東區走廊看到香港的日落景致,就感到舒泰。
我清楚記得,你建議我假若歌不是寫得真的好,就「 揼X o左佢」。
我從沒有認真地想過死亡,但你和Richard 的先後離去,令我渴望相信,某時某地,我們終會再遇。
我們都學不到你,就更加忘不了你。
晚 源良 敬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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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houghts on “給霑叔的信

  1. 亞潘這兩年經常在足球台出現,令我差點忘了他也是創作人。
    不過霑叔與林振強兩位離開之時,亞潘所說的話是如何動人。
    「瀟灑並非不食人間煙火,創作也不是自鳴清高。」
    我們學不到霑叔。畢竟只有連真細小的世界也容得下的胸懷,才有笑看滄海的氣魄。

  2. 阿潘, 是我很心儀的才子~~ :face:
    80年代的他, 除填得一手好詞之外, 賣相亦非常吸引~~
    一派蒼桑的浪子形象, 王傑拍埋去, 輸幾條街~
    當年有買他的詞集, 雖然只得歌詞, 沒有甚麼文章, 依然很喜歡~
    某程度上, 潘源良、林振強、周禮茂可算是三劍俠, 因為他們三人曾經共組公司, 自行擁有歌詞的版權, 而不賣斷給唱片公司. (你知道, 自卡拉OK興起後, 版權費實在很和味!) 當年他們好像游說過林夕, 叫他也這樣做, 不過林夕沒有……

  3. 阿潘現在不再浪子了,因為有了欣欣嘛。
    Anyway, 我比較喜歡林夕。
    其實這陣也讀了很多林夕的詞,正想在Blog上寫一點對林夕的感想,
    誰不知未下筆,霑叔已經說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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