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四月一日之後

我依然認為“夕陽無很好”,是一首很灰的詞。
回小奧的留言時提起,由於填了太悲的歌詞,林夕自己說過“不可以寫下讓自己事後後悔的歌詞”。
就是在說這篇文。

轉載自2003/04/21,南方都市報專欄
作者:林夕

四月一日之後

十幾年來,我都活在負債的狀態中,總是欠欠欠,欠這個那個歌手的歌詞。

多慶幸這次沒有。在張國榮最後一張專輯灌錄過程中,分給我的詞,我都寫完了。從1995年他復出樂壇開始,我替他打造了大量不同風格的歌詞,飛揚、纏綿、妖媚、憂鬱、沈溺、喜悅、悲傷,轉眼8年,至此畫上了句號。

可遺憾的是,在最後的五首歌的歌詞裏,我依然按以往路線在感情世界中唱遊,並沒有寫下一些心靈雞湯式的歌詞。監製曾經提醒我,別寫太悲的東西,我也沒特別放在心上,忽略了當時他心境上的需要。

我忽然很內疚,寫下了那麼多勾引聽眾眼淚的歌詞,究竟對這個世界有什麼意義?

羅蘭巴特在“戀人絮語”的名句:“眼淚的存在,是為了證明悲傷不是一場幻覺。”但讓我證明了失戀的真實,對聽眾又有沒有幫助?如果發泄真有療效,我更希望將來可以將功補過,在每首
傷感的情歌昇華出快樂的力量。這是4月1日後我最大的領悟。

物件會消失,事件卻永存。特別是音樂,特別是歌詞,母帶完成,發片之後,要修改已來不及。
  
我會警惕自己,往後無論如何匆忙,都不可以寫下讓自己事後後悔的歌詞。因為生命無常,音樂的生命卻無限。我們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流動中的片段成為定格,只能重溫,不容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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