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行的話

這位小朋友不是韓國人,他是香港人,名字是李單行,今年七歲。

sinhang
(圖片來源:香港獨立媒體-朋友,再來一次反世貿抗爭好嗎?
 
照片內的文字全文:

我的志願是領犬員 (police),因為我喜歡小狗和想做警察。
在 WTO 期間,警察們對自己沒有信心,警察用糊椒噴霧、水砲和催淚氣。噴示威人士,示威人士有一點生氣,衝擊越猛烈,示威人士衝擊防線。有香港身份證的人可以走,沒有的人士要回警察局。我的感覺是覺得不公平,我的想法是警察不對。令我不想做領犬員。
李單行 七歲

在香港獨立媒體的“李單行:我不想做領犬員 ”一文,說“單行的母親 Kimmy 一家五口經常來聲援被檢控的反世貿人士,她說,兒子單行有一段文字想跟大家分享。”

這是 Kimmy 給各大報社及組織的信:

敬啟者
  這是小兒單行 (Sin Hang) 在這次 WTO 事件中的一篇短短的感想。
我和我先生希望把這篇文章,刊登在各大小傳媒、寄給所有大專院校....等。希望有更多香港人關注這次的事件。
這篇短文有些不順暢,主要是因為我和我先生都沒有修改他的任何一隻字。
若令大家有所不明,敬請原諒。又或希望得到正稿的話,可以直接與我聯絡。
此致
各大報社及組織
祝安好
KIMMY

國語辭典單行的解釋是:隻身獨行。三國演義第九回:「諸君若棄軍單行,則一亭長能縛君矣。」

單行小友,你有父母家人,亦有很多香港人,陪你走當行的路,不需隻身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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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WN: When I Grow Up, I Want To Be …
Desperately Seeking Susan
船山筆記 : 讀《單行的話》
通寶日記: 第八百四十七天
Rhetorical Pain: 中秋.新年.單行, @inmedia
閒雪軒:李單行的話
 
 
延伸閱讀:
港燦筆記: 如果呢度唔公開我會咁寫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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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thoughts on “單行的話

  1. 李單行比起很多成年人更敢言更坐言起行。佩服!
    行哥不必為此事而對警方氣餒,他仍可當警察,當然還要做個最大粒那個!

  2. 當然係慄!居然有人擺自己兒女上枱作工具還興奮無比,點能夠唔慄?去示威無問題,去慰問無問題,但為何要刻意將自己兒見報?

    又,最不屑係有人還走去表揚歌頌此等行為。

    哈,如果有個六歲的走出來寫篇短文頌揚警察辛勞批評韓農暴力,所謂獨立的媒體又會唔會登?

  3. 當然係慄!居然有人擺自己兒女上枱作工具還興奮無比,點能夠唔慄?去示威無問題,去慰問無問題,但為何要刻意將自己兒見報?

    –>似乎係自願0番:http://swtop.no-ip.org/child0105.wmv

    又,最不屑係有人還走去表揚歌頌此等行為。

    –>表揚,又有乜問題?

    哈,如果有個六歲的走出來寫篇短文頌揚警察辛勞批評韓農暴力,所謂獨立的媒體又會唔會登?

    –>我諗唔到有乜理由會唔登,你梗係上得少。:mrgreen:

  4. 個人一直對d 類煽動情緒的報導有種反感。好似好耐之前爭取爭港權的人攪簽名運動攔著我想我簽,「你唔想人地一家團聚咩?」

    ///有香港身份證的人可以走,沒有的人士要回警察局。
    我對d 件事的興趣唔會比一個小朋友想唔想當領犬員少。站在一個以事論事的角度,我寧願佢比出證據,好過咁樣搬弄一個小朋友的話。

  5. 映雪,
    “有香港身份證的人可以走”, 印象中, 報紙也有刊載這事。

    在想… 噯噯…有關WTO 的話題果然惹不得, 就算這麼軟性的事, 一提, 也會這麼“熱鬧”, 意想不到…
    寒又好, 慄又好, 請大家起碼不要燥~ 🙂

  6. tungpo,

    當然係慄!居然有人擺自己兒女上枱作工具還興奮無比,點能夠唔慄?去示威無問題,去慰問無問題,但為何要刻意將自己兒見報?

    為人父的見解,實在值得參考。:)
    如果你的孩子,做了一些很值得表揚的行為,例如發明了一個電子產品,為人父母的,將這件事發去報章,望得到報道及關注,這有沒有問題?
    如果為人母的Kimmy,是這樣的心態,你能否接受?

    又,最不屑係有人還走去表揚歌頌此等行為。

    如果我也欣賞這小朋友的行為(這裡我是相信單行是自願的,並不是一個工具),我可以也表揚嗎?
    由此事,令我再推想到為人父母(甚至遠至傳媒)如何保護小朋友的問題。一位七歲的小朋友,其個人意願有多獨立?在尊重/保護之間,該如何拿捏?
    現在,我參加了這樣的報道,我有否做錯事呢?
    我較關注這個課題…

  7. 單行小朋友:

    您不該對警察叔叔失望,而是對警察一哥失望 ^^
    當您十七歲、廿七歲、慢慢長大的時候就知道,很多事情,在「下面」的;在「前線」的,均身不由己…

    也許,做一哥的更身不由己吧……誰知道……

  8. 個人的「小人之心」發作,十分懷疑該小孩是否知道自己做什麼,還是母親叫他做什麼便做什麼。:?:

  9. Reny, 我剛看完上面某留言提供的影片, 於是更明白你的留言所指…
    影像的強勁之處就在這…看完該片段的我 (聽過背後的聲音), 才更發現tungpo 的話(提問/擔心/譴責)不無道理…雖然這刻, 我仍在相信小朋友有自己的意願.
    兩者之間, 應該不一定就是矛盾的罷?

  10. 單行又好, 雙行又好.
    這像個人表演多於普通的群眾遊行.
    當中涉及太複雜的政治意義. 小孩根本不應該參與.
    這樣拿孩子出來,
    其實是他背後的人在利用孩子本身無知單純的形象而已.
    這是另類的虐兒.

  11. 公園仔:
    我找個3歲的出來話「差人打人!衰衰!支持韓農!」
    肯定贏你啦(單行即刻變為昨日新聞添) 👿

  12. 公園仔,
    這個”這個”, 要說得清楚點嘛~
    不支持小朋友參加(任何形式)請願/其父母發佈此事/獨媒宣揚此事/blogger 轉載此事
    可選擇多於一個~ 🙂

  13. 是往訴諸情緒的道路上走了. 將Tungpo的例子略為更改以借用, 假使另一方亦把一個六歲的警察家屬擺上檯面, 提出不平控訴, 雙方如此以往下去, 人們理性探討的精神, 終將被煽情伎倆所淹沒

    「現在, 我參加了這樣的報道, 我有否做錯事呢? 我較關注這個課題..」

    根本上, 網誌是很個人的, 無所謂對錯, 關鍵只在妳要它是什麼性質..

  14. 我唔明大家點解0禁cynical,唔肯(敢?)相信一個小朋友有自己的意願。咁唔係對呢個作為獨立個體的小朋友的侮辱,又係乜?:twisted:

  15. 魯生:有冇想過為何在任何先進國家,「要到法定年齡才有投票權」不屬「年齡歧視」(或侮辱作為獨立個體的小朋友)?:arrow:

  16. 大抵上你所說的我都不支持,但每個人都有選擇權,也不至於要反對的程度。然而小孩撰文/父母發佈/獨媒表揚/blogger欣賞,以上動作都有所宣示吧。

    我不支持這個(或俗點說,我不Buy,或I am not impressed),大抵可以說是包括以上一系列行為,以不支持的程度來說,很抱歉但要坦白跟你說,由最輕微到最不支持的排序為:
    小孩撰文<父母發佈<獨媒表揚<blogger欣賞
    對前兩者我會覺得他們的表現手法(注意是手法,我無意涉入討論內容,我自問沒此能力和智慧)有點naive,有點嘩眾取寵。後兩者我比較專重,不想用naive形容他們。

  17. 我要講0既唔係抽象的個體(合乎法定年齡有投票權的個體),而係一個具體的人:李單行;況且「要到法定年齡才有投票權」is other issue, pls don”t mix up the thing!否則我地同何生的124講話有乜分別呢?

  18. 站在我自己來說,我需要警惕的唔係一個小朋友有無自己的意願,而係我們為什麼要highlight 著「小朋友」。

  19. 找一個警察的五歲兒子訴說父親在世貿當值期間, 小童及家人如何憂心忡忡父親的安全會不會有同樣震撼的效果 ? 大概會打一個折扣吧, 警察代表權力, 是所謂正義之士要批鬥的對象.
    利用小孩作公關手段跟大陸乞兒用小孩作道具博取同情心, 心態一樣, 做現代的小孩真太累了.

  20. 小踢, 皇帝的新衣故事裡, 道出真相的一定是個小孩子, 無可取代. mcmug mcdull 必須是童稚般的小豬才過癮. 小王子的主角也正因他是小小的王子, 所以份外感人. 為甚麼呢? 因為赤子無機心. 所以話出自小孩的口更易打觸動人.

    小踢在寫議論文嗎? 在以感人取代講道理嗎? 不見得. 更像借現成新聞說說自己心聲罷了.

    我嘛, 好一個多愁善感的人. 一點感動. 多多戒心, 少少憂慮. 一點感動? 至少感動我去多想一下. 憂甚麼? 物以罕為貴, 怕濫怕頂爛市怕一拍兩散.

    寫了些感想, 特意通知一聲, 可以過來看看.
    人肉trackback

  21. sf,

    小踢在寫議論文嗎? 在以感人取代講道理嗎? 不見得. 更像借現成新聞說說自己心聲罷了.

    對於某人在其blog寫的話,我只覺莫名其妙… 不多說了。
    sf, 謝謝你明白我~ 衷心的~

  22. 對孩子的想像… 其實孩子不是那麼容易操縱的. 我從3-4歲懂事開始討厭看醫生, 媽媽用哭的, 用打的, 我死活都不去, 强把我拉去, 怎樣都不吃藥, 有一次用匙想把我的嘴拉開, 結果把我的嘴弄流血了. 結果還是我媽哭了半天, 我才把藥吃了, 但就只吃了一顆. 我第一次主動說要看醫生, 是因為肝病, 當我跟老媽說, 我要看醫生, 她嚇得半死, 結果, 我真的入了整整一個星期醫院. 到今天, 我媽每次聽我病, 她都很擔心.

    若孩子那麼容易操縱的話, 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兒童了.

    單行昨天在法院上, 突然之間哭了, 哭得很傷心; 因為他看到有11個被告走了, 留下3人, 以為他們會被法官判刑. 這些眼淚, 難道是母親叫他流的?

    很多時候, 孩子對成人世界的關係比成人更敏感.

  23. 另外, 想多說一句, 大家可以批評獨立媒體, 甚至是這裡任何民間記者, 但不要暗箭傷害其他人. 尤其是單行的母親, 她是一個給予孩子很多自由度, 很愛她的孩子的母親.

  24. 絕大部份兒童都是感性高於理性,容易以直覺判斷事件(雖然很多成人也是),腦袋未成長至足夠掌扼複雜事件來龍去脈的思考力。

    兒童以感性、直覺去了解世情,並無不妥,很正常。

    將「兒童看世界」這種「新聞」發放給各大傳媒,而傳煤又將此大煲特煲的話,就有點神奇。

    為甚麼Kimmy不將自己的感想寄給傳媒,而要將兒子的感想寄給傳媒?因為單行的感想比Kimmy自己的更有洞見、更有力還是更理性?還是單行的見解表現出「連稚子都懂得辨別是非黑白」?不見得,但單行的淚比Kimmy的淚卻肯定更煽情,更有機會見報。

  25. 單行對「WTO」的看法
    和你小時候對「吃藥/看醫生」的看法
    都是一樣出自小孩的直覺。

    單行或任何孩子也好,有自己獨立思想,相信不容異議吧。

    單行對成人世界的關係比成人更敏感,你小時候對醫生和病人的關係比成人更敏感,各有千秋啦。

  26. 藹, 有同感…
    我也不想因為我而傷害到其他人.
    我覺得在這裡的討論, 大家都就自己的角度去講對此事的看法. 沒有問題.
    但當有人拿了此事去指桑罵槐, 我會覺得單行及其家人無辜被我牽連了, 很不開心… 😥

  27. At the age of 7, I got the first prize of the interclass essay competition (in Chinese, of course), and the topic was ‘My Mother’. The composition was about 200-words long, as I can remember, and I wasn’t the only one who could express our own feelings in words.

    I couldn’t imagine people saying children do not have their own wills and thoughts. If you say so, you mean that all children are mentally disabled.

    In a society where children are not even respected, and even regarded as ‘thoughtless’, I doubt if there is still a future in Hong Kong. 😥

  28. 若孩子跟你說很喜歡某一個叔叔想去支持他, 而Kimmy自己也覺得那位叔叔值得支持, 她應不應該帶孩子去? 不帶是否壓制, 帶又是否操縱?

    我認識一個非政府的組織者(菲律賓), 是單親女人, 有5個孩子(因為天主教), 她每次開會都帶著好幾個孩子去, 結果她的孩子個個性格都不一樣, 有的討厭社運, 5個當中, 只有一個成為社運組織者. 我只想說明, 不能簡單地說操控的問題.

    另外, kimmy不出鏡, 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她的臉容因為某些原因被毀(她應該曾經很漂亮的), 這次走出來, 她面對很多心理壓力, 包括自己的臉容難免出現在鏡頭, 怕人家說她利用孩子, 單行學校的老師的批評等… 若說煽情的話, kimmy的故事和眼淚, 大概較單行的更具威力.

  29. 還是用中文寫一次吧。

    七歲﹐筆者七歲的記憶是甚麼呢﹖
    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得到校內作文比賽冠軍和六.四。
    文章題目是‘我的媽媽’﹐我還記得我寫我的媽媽‘熱心公益﹐善解人意’﹐全文該有二百字左右吧﹐不確定。

    如果小孩沒自己的思考的話﹐那作文是甚麼﹖

    我也記得﹐當時沒有哭的我﹐是怎樣看見屠城的畫面﹐還記得我要怎樣記著這種不義﹐怎樣用努力﹐血汗鞭策中國政府改過。無法釋懷的是那種嘴臉﹐沒改善卻往往感到它比以前更遭﹐步向墮落滅亡。可憐的是很多人還以為它有在改進﹐被金錢矇騙了﹐忘了事實。在進步嗎﹖不﹐在退步。

    不尊重兒童的社會﹐真的讓人心寒。以為小孩子是弱智的嗎﹖卑視兒童﹐實在自大。不重視兒童的社會﹐就是沒有未來的社會。

    共勉之。

  30. 補充, kimmy並非社運中人, 據基督徒學會的人說, 有一次籌款, 他遇上 kimmy, kimmy跟他說, 她的孩子跟其中一個韓農做了好朋友, 很想幫他們. 而我第一次碰見 kimmy是到警局探監(當時單行沒有去), 我們並沒有聊天, 她因為唇部受過傷, 發音不太準, 我只是從基督徒學會聽到她的背景.

    單行一段說話是在一場支援晚會後, kimmy給我們其中一個編輯希望我們能讓別人知道單行的心聲. 錄像當天, 組織者本來想叫 kimmy 講話的, 但因為有很多鏡頭, kimmy臨時叫兒子代她, 他簡單地說了幾句, 有點緊張, 母親在旁鼓勵, 台下的集會者都說: 不用說了, 大家都明白.

    其實單行的姐姐(比單行大兩歲)也支持韓農, 但她不喜歡上鏡, 一直很低調躲在台下.

    只是希望給多一點背境大家, 希望大家不要說出太涼薄的話.

  31. 各位朋友,
    sidekick blog 最為可貴之處,就是不同意見的朋友,都願意留下自己的觀點。
    對於單行此事,很多朋友在關心單行之行以外,另一重點是,“是否需要highlight”?
    就是愛護小朋友,尊重小朋友,才有這個疑慮。
    當大家對事情了解不深時,大家對背後的動機,有所保留,亦是人之常情。
    亦在此謝謝阿藹提供了更多的故事背後。
    不同的觀點都自有其原因,亦不一定呈對立局面,亦沒有絕對的對錯。
    讓我們在各抒己見之餘,對不同人的觀點,多點包容,多點了解。

  32. 就讓我提供一點資料給大家,因為這段文字是我收到並放在in-media的.

    首先,是Kimmy說要把兒子的一段文字登出來,她主動找我,我們之前並不認識,只是點一下頭打招呼,她說,她兒子有一段話想跟大家分享,我收到及看過後,我相信,這是她兒子自己寫的(當然你可以懷疑).

    Kimmy是一位並不經常參與社會行動的平民百姓,她只是默默支持示威者,她從來沒有機會跟那些組織者談策略,她也沒有搶鏡頭,不過,他的兒子的確跟韓國人(包括之前的韓國小孩子)玩得很熟,所以偶爾會被攝影機拍進鏡頭,我在現場不覺得她有故意讓兒子搶風頭.

    我收到Kimmy的信,把文字放在”民間記者”,附上一張圖,這是in-media慣常貼文做法,並無大煲特煲,也為了讓人明白來龍去脈,所以也把Kimmy的信貼出來.

    單行的文字是否見於其他報紙?我不知道;煽情?我看不到煽情到哪裡去,他只是說不滿警察做法,以及不想當領犬員.你可以不同意單行的觀點,但不應懷疑Kimmy利用自己的兒子,因為你沒有更多的證據.

  33. 莫不言,
    有些朋友的重點不在 inmedia登此事這一點,而是據講此信是“給各大報社及組織”,所以才有此疑慮。
    而且,就是“沒有更多的證據”,所以才“懷疑”;望明白。
    當有人(例如我)選擇去相信時,我們亦要接受他人有“不相信”的決定。
    可以做的,只是提供更多的個人意見,又或是其他證據而已。

  34. 據我理解, 至少對映雪﹑Blacksnow 與我而言, 這事重點在訴諸理性, 亦或訴諸非理性的取向之爭, 對立一方要突出的重點, 則是七歲的單行, 確是有完全自主的個人意願的

    試問, 假使某七歲孩子雙行, 與他的成年教師有性行為關係, 雙行以及他的一眾成年支持者宣稱, 雙行有獨立想法, 他是自主﹑自願的, 對立一方能接受嗎?

    假使對立一方答: 「能! 而且應該被允許」, 我無言以對

    假使對立一方答: 「不能! 無法接受」, 那麼, 七歲的孩子何時是自主﹑自願的? 何時不是? 衡量單行與雙行的標準差異在哪裡? 也許, 這即是所謂的背後動機潛伏的所在, 儘管那不是我所關注的重點

    若, 獨立媒體不推崇理性精神, 要朝童話化方向發展, 這絕對是其自由, 作為貴網站的一名讀者, 我在此留言, 是好奇於妳網誌的取向, 也因為妳是EastSouthWestNorth 所謂的 the unchallenged big sister of the Hong Kong blogosphere(我亦覺得實至名歸), 是以妳的取向有指標性意義, 是我關注的重點所在

  35. 「Kimmy將兒子所寫的話發放給各大傳媒」這件事,我是確得很奇怪的,因為其兒子的話有甚麼代表性呢?單行的說話只代表了他自己,極其量不過是「一個7歲男孩的看法」,是沒甚好報導的,所以我說了以下一句話:

    “將「兒童看世界」這種「新聞」發放給各大傳媒,而傳煤又將此大煲特煲的話,就有點神奇。”

    幸好各大傳媒都沒有「大煲特煲」這單「新聞」- 除了一份文匯報 – 神奇的事沒有發生,只有一份向來神化的報章真的有提及過單行,證明各大媒體仍是正常的。

    於是我唯有繼續想,為何Kimmy會認為單行的說話值得發放給各大報章?(反正也沒甚麼好報導的)

  36. 我覺得其實我們這群大人吵到拆天都是假的,單行是否有自己的意願,就像一顆石頭,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也不會因你是否相信,而變成一個西瓜。Frostig說得好:”不尊重兒童的社會﹐真的讓人心寒。以為小孩子是弱智的嗎﹖卑視兒童﹐實在自大。不重視兒童的社會﹐就是沒有未來的社會。”批判是好的,但當墮落成犬儒,人與人之間不再有起碼的信任,我們的社會,又怎會有未來?

    另外,7-11的性行為例子,對不起,實在9唔搭8,且帶有侮辱成份,請自重。仲有,你問:”獨立媒體不推崇理性精神, 要朝童話化方向發展, 這絕對是其自由”,我實在聞所未聞,願聞其詳。

    還有,tungpo,你問:”呢位小朋友好似成日唔使返學”,咁你成寫blog同回應,又係咪”好似成日唔使返工同做嘢”呢?請自重

  37. 通寶﹕其實明白你係以家長身份,認為個個係小朋友,所以我地應該以小朋友既角度看待佢既行為/意見,亦都要當佢係小朋友咁保護佢。

    不過,衣度有人將個小朋友等同大人麻—應該係咁喇下麻。

  38. 講得好o岩啊!見到大家這樣討論,真係唔知點講好!
    其實都係抒發下己見而已,真的不需要去到完全對立局面!

  39. 關於kimmy我想補充的有2點:
    1.她的容貌情況確如oiwan指出的,但我真的覺得她現在仍然很漂亮;
    2.我曾在電視上見過kimmy,她接受新聞訪問,大意是說她帶小孩子來反世貿活動,是因為她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事,而在學校,老師則是連提也不想提,她害怕不讓孩子親身認識,孩子會永遠被蒙在鼓裡。

    儘管有容貌問題,kimmy仍然接受訪問。這證明她很關心這件事。

    另外,我認為有一點是很清楚的但沒有人想過,就是這樣的一封信,如果fax到傳媒,傳媒可以怎樣處理?放它到評論版?七歲兒童的不足100字文章,大眾會不接受它是評論;放它到兒童版或校園版?這些版完全沒有準備處理「世貿」這個話題——而且在編輯角度,這樣就失去了文章的juicy之處;在讀者來信?它不是信,編輯部也不懂答。換言之,是報紙的運作機制,令這篇文章、這個人、這件事只能作為「新聞」而出現在「港聞版」。

    一個孩子,他和他的家長都希望他的想法 /言論被多些人儘快知道,這可以怎樣?除了新聞,就是網上。這一家五口每日都上街,自然和新聞媒介比較接近,選擇向新聞媒體發佈也很自然。

    還是,我們的家長,應該每事都向孩子說,你還小,這些事不要說,要到你入大學(or whatever)才可以公然表達自己的意見?

    有人舉過七一的例子。七一和普選遊行都很多人拍兒童,被拍者不介意,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不是什麼值得羞恥和需要迴避的事。很多人七一自製漂亮橫額之後都樂意被媒體影相,這又是搏上鏡嗎?什麼形容詞都好,付出的力氣和心意(單行確實和被拘捕人士感情很好)讓人看見,是一件這麼羞恥和要迴避的事嗎?可以和性行為並舉?如果是,小學課室貼堂的文章都是色情相片了。

    另外我想強調一點,單行說「有香港身份證的人可以走,沒有的人士要回警察局。我的感覺是覺得不公平,我的想法是警察不對。」這個論點簡單清晰,其實什麼成人都不能反駁。對我而言,這件「兒童成為焦點」事件之所以不是其他庸俗的類似事件可比,是因為這句話。我覺得單行這麼juicy的新聞都不會成為各大傳媒的焦點,很明顯是因為這句話吧,這句話直接指向警方一直希望遮蓋的不正義拘捕、政治檢控的醜陋事實。

  40. RE黛:
    我是不是已經講清楚了,人家父母和該位小朋友自己根本不介意被知道自己是誰,人家準備好了徹底的表態。點呢,係唔係假設呢位小朋友支持反世貿人士,而呢樣係佢學校唔知得既呢?我真的不明白,反世貿、支持被捕人士有乜咁唔見得光、咁大壓力,請你講下。佢學校會捉佢去心理輔導嗎?如果真係發生類似的事,佢父母都會保護佢啦。

    一班成年人討論小朋友既野講到性,有乜咁「極度之差」呢?又唔係魯莽向小朋友灌輸。係咪你未成年呀?咁我就要呼籲你向7-11投訴勒,請翻查「Comment by 7-11 @ 2006-01-12 19:26:44」。雖然我本人呢認為在這個話題這件事上提到性毫無不可,但我都反對7-11個下無端扯到性行為喎。我舉小學貼堂作文的個例就係希望反諷佢,估唔到咁快有你支持,真感動,多謝。

  41. 閣下無需急急將我扣帽子。於我,我是承認一個七歲小孩是個獨立的精神個體;但當然,也是危險、易受擺弄的個體,這點亦非常重要。
    在你的比喻,雙行算不算一個獨立的精神個體,並無關乎他這種性行為是否應被允許。除非現在的法律是不承認一個七歲的發言的權力,我才會認為你的比喻是切題且有效的。
    獨立媒體作為傳媒的一份子,它有必要去提供更多能這個社會中,除了發生著的事外,也包括各種聲音的資訊。
    然而,當一個資訊在社會中流通時,一直附加上一個出自一個「七歲的小朋友」的標誌的話,是否有助於對事件--也就是這次香港對世貿的處理--的分析和評價?在我看,其中的煽情作用比起參考作用更大,譬如我以為sidekick 這句「單行小朋友,你有父母家人,亦有很多香港人,陪你走當行的路,不需隻身獨行。」正是這種意識下的衍生物(也當自我申報,設若果真有「有身份證的可以走」的事,我也是他的同伴,只要我不會將他放在像是長州花車裡那三個福祿壽的高台上)。
    出現這種取態上的分歧,可以說是由於兩種觀察點上的分殊所導致。站在新聞的角度,這封信有其價值;然而作為資料來說,它的價值實在不大,反而有預設了的引導性的可能。
    時事的麻煩之處,就是我們永遠不可能知到最根基的真相,譬如莫不言的這句「你可以不同意單行的觀點,但不應懷疑Kimmy利用自己的兒子,因為你沒有更多的證據」老實但不客氣的話,莫君能提供出證據指kimmy不是一個很會裝樣子的人,或者他自己的觀察沒有問題嗎?「沒有更多的證據」事實上也指涉回辯護者本身的言論。站在這種麻煩上,以事論事的就只能假定kimmy是或不是在煽動群眾,並在這兩種假設下去伸論。但,又自我申報,我關心的只是大眾是否把它當成一種參考資料,會否因情緒而忘了持一個中肯的評論,而不是破解這個不可知論性質的問題。
    越打越多啦,乾脆也trackback

  42. 不是「無端扯到性行為」, 是援引為例子, 在理性範疇裡, 就事論事罷了, 若是你們的心硬要賦予性行為異樣的色彩, 隨你們, 但理性範疇以外的, 我一概不奉陪

  43. 主要是以下兩句話, 讓我覺得你亦是抗拒煽情, 推崇理性

    「個人一直對d 類煽動情緒的報導有種反感」
    「站在一個以事論事的角度, 我寧願佢比出證據, 好過咁樣搬弄一個小朋友的話 」

    若是我的理解錯誤, 謹此向你致歉

  44. (sidekick 留給自己看的reminder,勿回應。)

    歌林多前書13章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
    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 、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
    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
    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
    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
    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
    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
    〔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
    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
    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
    其中最大的是愛。

  45. 在下也許中文真的那麼糟糕﹐跟文盲差不多吧﹐請求見諒﹗
    不過﹐細心拜讀﹐未見哪一段回應或意見裏有提出‘成人跟兒童一樣’的想法。在本人看來﹐更是太侮辱小孩子了。

    要留意的﹐只是大家不要把孩子單單當作變成‘大人’的一個階段﹐只是成人的附屬品或者需要上級保護﹐被擁有的。當然﹐以為兒童是‘小型成人’更是典型的罪過啦﹗

    說了那麼多﹐希望學富五車的閣下原諒文句不通的﹐誤以為閣下看錯了的我﹐更望解釋解釋原文的‘立法原意’。萬謝﹗

  46. 本不想回應的

    若理解有誤, 請指正

    「在你的比喻, 雙行算不算一個獨立的精神個體, 並無關乎他這種性行為是否應被允許」

    白話文化使成為

    「在你的比喻, 雙行是或不是一個具有完全自主個人意願的人, 與雙行及自己成年教師的性行為關係應否被允許, 無關」

    當然我是認為有關, 才會有接踵而來的

    雙行是自主﹑自願的, 所以雙行及自己成年教師的性行為關係應被允許, 以及雙行不是自主﹑自願的, 所以雙行及自己成年教師的性行為關係不應被允許, 的選擇題

    但, 關鍵在對立一方的選擇, 以及其與單行事例的對照

    我們實無謂在事例上兜圈, 語言游戲請饒了小的

  47. Sidekick, 這篇應在映雪的回應之下, 我無法再貼了, 可否移? 之前亦有一篇貼文失敗(Comment by 7-11 @ 2006-01-13 16:57:51) , 可否刪? 致歉! 致謝!

  48. (Excerpt, partially repeated from above)

    要留意的﹐只是大家不要把孩子單單當作變成‘大人’的一個階段﹐只是成人的附屬品或者需要上級保護﹐被擁有的。當然﹐以為兒童是‘小型成人’更是典型的罪過啦﹗

    其實﹐我的重點是﹕兒童是獨特的﹐不能隨便把他們看成要保護﹐要控制﹐或者要引導的對象。沒有完全的﹐成熟的(假定)思考模式和人生觀﹐不代表他們不懂思考﹐沒有邏輯。撫心自問﹐多少成人也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嗎﹖

    另﹐些魯迅同意小弟的觀點﹗畢竟跟這事沒直接關係﹐只願借題一書心中戚戚。

  49. By the way, I don’t want to discuss about this, just for your information, all of you.

    Prohibition of sexual intercourse is mainly a concern in physical health, until now, having sex with a female under 16 is still illegal in HK. The ultimate ‘protection’ is the protection of her body alone, frankly. If you think about it, you will understand. Why ‘if she doesn’t think carefully beforehand, it will bring harm to her’? Because of the possibility of getting pregnant, mainly, and of getting sexually transmitted sicknesses including AIDS la! For younger children, having sexual intercourse would possibly bring harms to them physically and pychologically in even more ways, esp. in a society where most people think that sex is dirty (I mean Hong Kong here).

    But then, age is not the only judgement, either here in the case of sex, or in the case of Sin Hang (very unrelated issues though), whether they are doing something under conscious with a certain level of understanding is the main factor.

    For me, I can only say, I believe that Sin Hang knows what he is doing, and I don’t see why a boy doing something righteous is worth being blamed. 😉 😈

  50. 我質疑的地方是,發言是否可以和性行為關聯上。至少,我們並不應為,成年前發言是不適宜的。而如果,小孩作為社會上的一個界別,讓他們去發言也是理所當然的;然而,在性行為上就不可以同日而語。

  51. 現在你講的又是另一回事了

    在單行的事例上, 我們要捍衛的是孩子的童真, 童真是無形的, 不似身體是有形的, 我不過是迂迴的極端化有形, 去突顯無形, 關鍵點, 是衡量單行與雙行的標準差異

    我是實事求是類型, 偏重物質現實, 言者所以在意, 得意而忘言, 目的達到即是

    不若, 你依自己的方式, 應他們的要求, 找出證據證明Kimmy確有利用自己的兒子, 提供大家另一視察的角度吧

    映雪啊! 語言不過只是一種工具啊

  52. 你若是要找證據的, 不妨把獨立媒體有否利用利用自己兒子的Kimmy的證據一併也找找..

    題外話, 今天我讀到一段對話, 予我一種輕微感動的感覺

    http://tungpo.blogspot.com/2006/01/martin-oei.html#comments

    港燦 said…

    tungpo :

    what’s relevant : 假設前個星期你的愛兒忽然打電話番屋企話佢現在響官塘警署門口靜坐, 聲援那 14 位被補示威者, 所以今晚唔使煮佢飯, 你會點回覆佢。

    其他所有人和事, irrelevant。

    9:21 上午

    tungpo said…

    如果我個仔已經十五六歲, okay無問題。

    我一向係認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9:25 上午

    假使, 未來我也成家, 也有了孩子, 也許才能更真切的親身明白, Tungpo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種男人的情懷

    ….

  53. 下,咁你係咪認為我地應該唔比單行出聲,就好似我地唔比雙行去做愛咁,一樣都出於對童真的保護?

    我不就是說,標準的差異就是在於發聲同性行為不可同日而語。

    恕我魯鈍啦,個隻匿埋係深山,頻呼「欲辯己無言」的境界我真係體會唔到。我只知道茶壺裡面的雲吞是仿佛壓根兒不存在的。

    至於kimmy 的心態,「站在這種麻煩上,以事論事的就只能假定kimmy是或不是在煽動群眾,並在這兩種假設下去伸論。」當然,另一方面,我對時事是毫不關心的。

    語言唔單止係工具,仲係媒介,亦都即係information 的載體。

  54. 下…媒體有需要去報導各種面貌,我己講過。你可以話,獨立媒體利用左kimmy去完成佢的責任。當然,個份乜鬼野報都引用左深喉去完成佢監察u.s.政府的責任。

  55. 路過的~~~
    本來不知道「尋人」寫成「尋丫」的意思(又學到野啦……:razz:),不過都有跟你有同樣的疑問,直覺上,紅字加上倒轉來寫,真的很決絕啊?小朋友這樣寫出來,他真是這個意思嗎?:?:而且大字報一旁還有韓文……不是懷疑小朋友對一件事情,會有個人感想,表達出來也不是問題,但要把個人感想公告天下,這做法真是出自他個人意願嗎?我要懷疑的就是這樣。如果父母真的認為這種做法算是對小孩的公民教育,有考慮過直接登廣告嗎?就像先前政改風波,都有不少人用登廣告形式來發表意見,我想這大概是公眾比較接受的做法。而且以讀者角度來看,除非是某程度上的“opion leader”(如專家學者或政府官員),否則將一個小孩的感想當成新聞般報導,會覺得很怪。: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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